幽灵豹虽然是低阶魔兽中的王者,但体型并不大,体重最多一百斤左右的样子,被两个五大三粗的重甲骑士抱住,立刻就慌了。
如它这般刺客型的魔兽,那经受的得住这个,刚要动用天赋能力,化作影子脱身,那穿长袍的人已经在剑尖上抹好圣膏油冲过来。
“噗”的一声,长剑自幽灵豹眼睛刺进去,只是一搅,幽灵豹挣扎的动作就立刻停止,整个身子都软了下去。
穿长袍的人腰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动了动,这人就伸手从长袍里掏出个被铁链团团捆住,却还在不停张合嘴的人头,捏住这家伙的嘴将一大团圣光灌进去,粗暴的抽紧封嘴的麻绳,将其收回袍里。
这时候才有时间仔细打量自己的猎物,认出来后顿时大喜:“幽灵豹,这可是个好东西,萨姆,道格,咱们快走,等出了森林再收拾!”
这人说完,一只手抓起幽灵豹抗在肩上,带着两个重甲战士转身就走。
三人匆匆忙忙出了黑森林,林宇用长袍罩住幽灵豹,萨姆和道格也脱了铁罐头一般的盔甲,几下折叠在一起,同样抗在肩上,一起直向皮匠铺走去。
莱茵城虽说不大,但毕竟是在边界,又直面黑森林,属于另一种意义上的“风水宝地”。www.rexuexiaoshuo.com 热血小说网
这里上品级的超凡者佣兵起码有三四百,幽灵豹可是个抢手货,要是露在外面,说被抢会夸张些,但“被自愿”的卖掉,却有七八成可能,由不得林宇不小心。
装瘸子吸引幽灵豹的道格是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和林宇一样黑发黑瞳,同样身材强张,只是衣领遮住的地方,露出半条醒目的疤痕。
萨姆则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有着金色的头发和胡子,一双略微浑浊的蓝色眼睛,手脚宽大,身体强壮。
这两人是林宇收下的骑士仆从。
林宇抱着幽灵豹,道格和萨姆护卫在身边,颇有些鬼鬼祟祟,直到走进皮匠铺,三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是那句话,能在城外开店的,都有着有力的后台。
林宇从靴子侧面拔出一把匕首递给道格,道格点点头,将匕首接过来,也不顾旁边看店学徒一脸的无语,径自来到柜台边。
见道格准备好了,林宇这才将袍子连同幽灵豹一起放在柜台上,然后揭开袍子。
“幽灵豹!”皮匠铺这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学徒惊呼一声,连忙朝后面跑去。
这三个月来,林宇三人这种在皮匠铺对猎物剥皮的行径他见过也不止一次两次,对象大都是些稀有的魔兽,可像幽灵豹这种货色的,却还是第一次。
他做不了主,要赶紧去请能做主的人来。
魔兽的价值,最重要的便是生长在脑袋中的魔晶,这东西能有限的自动充能,是自启式魔法道具最不可缺的材料。
其次是毛皮,魔兽毛皮具有一定的元素亲和,经过处理后能绘制魔纹,能制成一次性法术卷轴。
再次就是血肉,魔兽血液能用来调制绘刻魔纹的墨水,同时也是圣膏油的材料之一,肉吃了则能快速恢复一部分体力,有些魔兽的肉甚至能恢复精神力,当然,很稀少就是了。
低阶魔兽很少有能生出魔晶的,所以一般来讲,低阶魔兽的价值也就是后两种,但幽灵豹却又有所不同。
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种族都有天赋,比如精灵天生都是神箭手,铁匠都是打铁和附魔的行家,兽人这些年虽然落魄些,但都有一把子力气。
作为四大种族之一,人类的天赋那就是头脑灵活,出的法师最多,若非如此,人类公国也不能一直霸占着“神之屏障”。
而除了智慧种族,非智慧种族也都有天赋,魔兽们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但他们的天赋就更直接些,多是各类天赋法术。
事实上千塔之城的法术,有七八成都是从魔兽身上解析得来的。
而幽灵豹的天赋法术,叫做“阴影潜行”。
这是借助一种叫做“阴影“的元素才能施展的法术,能将使用者化作影子,免疫物理攻击,无痕行走于阴暗,乃是最适合刺客和护卫的东西。
这种法术本应盛行的,但千塔之城至今都没能将阴影法术解析转化出来,所有的这类魔法道具,还处在借助原本材料的特性才能锻造这个阶段。
这类的魔法道具,便是残缺的,在拍卖会上也都以千磅起步!
道格剥皮的手法极为熟练,没用一刻钟,就将幽灵豹整张皮剥下来,期间甚至连血都没留多少。
道格在当佣兵之前,本就是这间皮匠铺的“前学徒“,负责的就是给魔兽剥皮割肉的活。
道格剥了皮,将皮递给萨姆,然后才是放血,割肉等程序。
只是刚放了血,皮匠铺里的小学徒就带着一个中年人急匆匆赶来,中年人看到萨姆手上的幽灵豹皮,双眼一亮对着林宇道:“这张皮我收了,五十磅!“
“八十!“林宇收起装幽灵豹血液的瓶子,眼睛都没抬一下。
“六十,幽灵豹虽然特殊,但也只是低阶魔兽,六十最多了!“
“从眼睛直刺大脑,一击毙命,皮没有一点损伤,七十五磅我连肉也一起给你!“感觉腰间又有异动,林宇略微皱眉,不过有外人在场,他就不能像在黑森林时那样干,而是将一只手伸进腰间的皮袋里,凭着感觉捏开干缩人头的嘴,将指尖浓郁的圣光灌进去。
“成交!“
中年人点头,让小学徒去拿了金磅过来,再看向柜台,却发现道格已经将幽灵豹的肉和骨头分解的干干净净,整齐的摆在柜台上,只能发出苦笑一声,又取了一枚银币递给道格。
佣兵狩猎魔兽卖到皮匠铺,因为自家剥皮剔骨手艺不过关,往往会被压价,便宜的魔兽也就罢了,值钱的就亏的太多,因此大部分佣兵若是狩猎到稀有值钱的魔兽,都会囫囵的带到皮匠铺,皮匠铺有专事剥皮剔骨的学徒,能流利的完成这项工作。
当然了,皮匠铺会视魔兽大小收取一银币到两金磅的加工费。
而在得知自家仆从道格会这门“特殊手艺“后,林宇就厚着脸皮将这种加工费当做道格的个人福利。
萨姆是有着几十年黑森林外围闯荡经验的老佣兵,世故圆滑;道格虽然做过皮匠学徒,但他的梦想是成为骑士,这才半途改行做了佣兵。
两人都已经将体力锻炼到极点,却没能修炼出斗气,属于普通人中的强者,但连超凡者的门槛都迈不上。
莱茵城外黑森林中游荡的佣兵少说也有一两万人,超凡者只有三四百,剩下的九成九都是这种。
这不是勤奋与否,而是天赋问题,他们缺少与元素亲和的天赋。
是的,想要成为超凡者,那怕只是骑士,也需要拥有元素亲和的天赋。
但这并非不能解决,只要有中阶骑士愿意给予他们生命种子就行,得到生命种子的他们,就能获得和生命种子一样的元素亲和,虽然这种元素亲和有上限,永远超不过生命种子的主人,但能成为超凡者,他们就已经很满足了。
超凡者,哪怕只是最初阶的超凡者,也是有资格被封为贵族的了。
更何况中阶骑士也不是大白菜,能成为中阶骑士的,除了小部分天赋卓越,大部分都是贵族或者贵族后裔,他们多的是自小养大的忠诚仆从,压根瞧不上他们。
他们只能将目标放在天赋卓越的初阶骑士中。
而林宇这个“践行八大美德,受到圣光庇佑的圣骑士”,与他们来说便是最好的选择。
“八大美德“在这个危险的世界实在是太受欢迎,林宇要招募骑士仆从的任务刚在佣兵工会放出去半天,就有乌泱泱的一大群人前来,据说黑森林里还有大批得信的人准备往回赶、、、
而萨姆和道格,就是林宇从四五百个佣兵里挑选出来,并愿意以守护之神“帕拉斯“之名与林宇签订主仆契约的人。
上有诸神见证,下有深渊和地狱张开怀抱等着接人,就是逃到神之屏障外,邪神们也不介意吃上几口小零食。
正因为有这些约束,所以在这个世界上,这种类似于“卖身“的契约很有市场,尤其是平民与贵族,普通人与超凡者之间最为流行。
两人的契约上,道格签了五年,他想得到生命种子后就继续外出闯荡,而萨姆则签了五十年,顺带还把他十六岁的女儿艾达也带上,同样是五十年、、、
在看到萨姆签下五十年的时候,林宇还颇有些小自豪,自己的王霸之气终于要发威了,纳头就拜的忠心下属和可以暖床的、、、
只不过林宇这种自豪在见到萨姆的女儿后,就知道自己想错了,萨姆这老家伙只是想赖上自己,并给他闺女找个长期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