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终于黑下来了,营房门口挂起了灯笼,巡逻队出动了。士兵小乙在地上匍匐前进,避开所有的人和灯火,他小心地越过了高高的栅栏,然后向山下飞奔而去。在这北国群山中的十二月,南方人小乙穿着薄薄的棉衣和铁甲,被北风吹得发抖,他只有飞快地跑着才能保持体温。
他很快就翻过了一座山头,这时他听见了狼叫,一头狼的影子映在山脊上,轮廓分明,狼看见了小乙,却只是一个劲地叫,也许它已经饱餐过一顿死人骨头了。那年月的确是狼的天堂,小乙用手握紧了腰际的刀柄,加快步伐。他必须赶在天亮前办完所要办的所有事情,并赶回军营,否则就糟了。他更不能一去不回,如果当了逃兵,家人肯定要被关进大牢。不断飞奔着的小乙开始喘着粗气,浑身是汗,尽管这气温低得足够把人冻僵。
又是一座山头,山巅的明月却特别圆,使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于是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家乡的妻子翠翠。他们结婚的时候都只有十七岁,还没有孩子,第二年小乙就被征兵的拉走了。翠翠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但在他们村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两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让翠翠知道,他还活着。
年轻的小乙已经两年没碰女人了,连女人什么味都忘了,只记得翠翠那个鲜活的身体,一个白得有些晃眼的轮廓,至于细节,他只在梦中才能快乐地回味。他不是没有碰女人的机会,当部队攻入某个敌人的村镇时,通常指挥官总是默许士兵*掳掠的。他从不干这种事,当战友们扛着尖叫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他会痛苦地闭上眼睛,因为他想到,如果战争发生在自己的家乡,那翠翠也会经历和这里的女人一样的遭遇。
现在他是去给翠翠写信的。这个念头从他刚到前线就有了,却从没像现在这样强烈。他刚来的时候,人家告诉他最多一年贼党就会被消灭,很快就会回家的。可所谓的贼党的势力似乎越打越大,越打越强,而皇上的军队却已经死了好几十万,双方在这片贫瘠的群山中来回地打拉锯战,留下的就是无数的乱葬坑。他现在正走过一个巨大的乱葬坑,没有墓碑也没有封土,分不清敌人还是自己人,都是层层叠叠的白骨,和残缺的肢体。现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这里会出现鬼火,这鬼火浩浩荡荡,仿佛要把整个大山都烧光。
他小心地摸了摸怀中沉甸甸的银子,这银子让他每晚睡觉都心惊肉跳。他告诫自己这银子千万不能丢,这是他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历尽九死一生才凑齐的。因为他听说驿站可以为人捎信,但收费特别贵,每十里收一两银子,小乙的家乡离此地有一千八百里,所以需要一百八十两银子,这价钱比今天的EMS还贵许多倍。
其实古代的驿站只有两种职能,一是接待官员,提供食宿,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政府招待所;二是传递政府公文,相当于现在的机要通信局。至于民间的信函业务,则是从不办理的,所以古人写情书只能通过动物来传递,比如鱼和大雁,还有鸽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叹“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不过,那几年兵荒马乱,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财政开支都投入到了与贼党的战争中,剩下的自然要归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像驿站这样吃皇粮的单位就穷得连工资都发不出了,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就需要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于是,就秘密地开展了代客捎信的业务,通过遍布全国每一个县镇的网络优势为民服务,当然由于是违法的业务,万一被中央领导发现要掉脑袋,必须要地下经营,所以成本就高了,这叫风险成本嘛。
为了凑满一百八十两银子,小乙干了许多让他晚上做噩梦的事。其实他所做的不过是那时候当兵的干得最起劲最普遍的事———发死人财。也就是从战死的人身上偷钱,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不论古今中外都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种年月,谁还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霉,反正在战争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没给抓住就能在战争的间隙光明正大地享乐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带着这些钱回到家乡也够下半辈子用了。
小乙头一回干这事是在一场小冲突之后,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几具双方的尸体,而已方的指挥官也送命了。活着的人发疯似的剥光了死人的衣服,寻找着一切值钱的东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恶心。突然一个老兵对他说:“小乙,你不是想给家里写信吗,快动手吧,有了钱就能写信了,别怕,也许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抢死人钱的老手呢。”老兵拉着小乙趴到了一个差不多和小乙同样年龄的对方士兵的尸体上,老兵摸遍了死人的全身,什么都没有,老兵骂了一声“穷光蛋”,就转移了目标。终于,他有了收获,他和小乙一同翻开了一个胖子的尸体,那家伙胖得惊人,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们从胖子身下找到了一个荷包,包里有十两银子,老兵很慷慨,分给了小乙一半。从此,老兵就带着小乙干了许多这种事,每次小乙都浑身发抖,但只要他们还活着,在每次作战后都会有收获。直到有一天老兵在摸一个死人的时候,那人居然没死,垂死挣扎地戳了老兵一刀,一起同归于尽了。那天小乙有些疯狂了,他其实很恨那个老兵,是老兵让他干这种没良心的事的,以至于让他欲罢不能了。小乙剥光了老兵的衣服,在老兵的裤腰带里找到了一百两银子,这全是老兵从死人身上抢来的,小乙向他吐了口唾沫,把银子又塞到了自己的怀里。后来小乙成了这方面的老手,虽然他时常地在忏悔。但他从不打活人的主意,比如抢夺老百姓的财物,甚至于杀良冒功,尽管这些事同样在军中盛行。
现在他终于凑满了一百八十多两银子,颤颤巍巍地向山下跑去。月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脸还像个孩子。
下雪了,终于下雪了。转眼间北风夹着漫天遍野的雪花从他耳边呼啸着刮过,但他什么都听不见,只听见自己的心跳。
总共三个山头,都翻过去了,他终于见到了那个山谷中的小镇子。镇子很小,许多房屋都是残垣断壁,空无一人,只剩下几十户门窗紧闭,毫无生气的样子。他来到一个挂着块“代客写信”的招牌前,小乙大字不识一个,他只能从招牌上画着的一支笔的图形才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他用力地敲门,敲了很久,才有个留着两撮鼠须的老头开了门,老头骂着:“哪里来的催命鬼,三更半夜不让人睡觉。”
但当老头看见是一个当兵的时候,就不敢说话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军爷,我们家是良民,不通匪。”
“我要给我媳妇写信。”小乙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元宝塞在了老头手里。
老头在昏暗的灯光下铺开了一张信纸,准备好了文房四宝。老头说:“你管你念,我管我写。”
小乙说:“翠翠,你还好吗?”然后他沉默了半天。
“下面呢?”
“下面我忘了。”在来之前,小乙早就准备好了要对翠翠说的话,他每天晚上睡在营房里就想着这些话,虽然很长,但是小乙居然能一字不差地都背下来。但现在来到了这里,心里头怦怦乱跳,一下子全都忘光了。小乙着急了,他抱着头竭尽全力地想,却想不出半个字。
老头说:“接下来还是由我给你写吧,这些年,老头我几乎天天都给那些当兵的写信,内容几乎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放心吧,我写的信,保证让你满意,更让你媳妇满意。”
小乙点了点头。
于是,老头差不多是不假思索地写着,一会儿,整张信纸就布满了老头那歪歪扭扭的字迹。但在小乙眼里,依然如天书一般神奇。老头把信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小乙非常满意。又给老头加了几钱碎银。然后请老头开信封,先写小乙家乡所在的州县和某某乡某某村,然后是名字,老头说不能写“翠翠收”,这样送信的人看不懂。要写大名,小乙不懂什么是大名,于是老头问清了小乙的姓和翠翠娘家的姓,在信封上写着“罗王氏亲启”的字样。落款是“罗小乙”。
“行了吗?”老头问,他有些得意。
“慢。”小乙抽出了刀。
老头脸色变了,以为当兵的要杀他,于是给小乙跪了下来:“军爷,你可不能卸磨杀驴啊!”
小乙不是这个意思,他用刀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足有五六寸长,放在了信封中。然后又用毛笔在信纸的背面画了一个人,一个戴着头盔、穿着铁甲的人,就是小乙自己,又画了一个女人,那是翠翠。当然,他画得既不写实更不写意,像是儿童画。
老头笑了,然后熟练地把信装入信封,用火漆把口给封上了。小乙接过信,居然向老头磕了个头,然后飞奔着跑出了小镇。
雪越下越大。
小乙把信揣在怀里,贴着心口,那儿有一道伤疤,从右肩直到左胸。带着十二月的一阵寒气和雪花的信紧紧贴着他的伤口,于是一股刺骨的疼痛又开始折磨他了。他停下来喘着粗气,捂着胸口,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
那道伤疤,是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落下的。那时小乙刚到前线不久,他们突然受到了敌方大队铁甲骑兵的冲击,眨眼之间,五千人的队伍像是遭到一阵台风的袭击,躺倒了一大半,血把天空都染红了。一个大个子骑兵浑身是血,怒目圆睁,马镫上挂着二十多个人头,举着血红的大刀向小乙劈头砍来,小乙吓傻了,几乎没有反应,眼睛里只有一大片红红的血色。完了,他逃不了了,正准备着被别人一劈为二的时候,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翠翠的那张脸。于是他弯下了身子,躲过了那一刀,然后一枪刺入了大个子骑兵的肚子,骑兵的肚肠流了出来,好长好长,似乎永远都流不光。小乙麻木了,他不明白自己就这么轻轻一捅,一个刚才还生龙活虎的人,同是爹娘养的皮肉,就像泥巴一样烂了。他就这么看着对方的肠子慢慢地慢慢地流到了自己的身上。骑兵居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肚子被人钻了个大窟窿,还在挥舞着大刀砍死了好几个人,最后一刀没了力量,勉强砍在小乙的胸口。骑兵从马上栽了下来,倒在地上不断地骂着脏话,直到被割去了首级。小乙也倒下了,被抬了回去,却没有任何医疗措施,他的伤口裸露了好几天,血不断地往外流,他以为自己肯定没命了,没想到过了半个月伤口自行愈合了,他又能归队打仗,只是一遇寒冷伤口就会钻心地疼。
月亮已挂在了中天,子夜时分寒气逼人,小乙强忍着疼痛穿过山谷,越过一条结了冰的河,来到一条宽阔的官道上,驿站就在官道边上。高大的房檐像个县衙,却是破破烂烂的,阴森地立在那儿。
驿站里有一个值班室,日夜都有人,他来到门口,却听到里面传出了女人的尖叫声。那声音特别地撩动人心,让小乙回想起了什么,脸上一阵发热,好久没听到过这种声音了。小乙故意在门外徘徊了好一阵,门里的声音却好像一浪高过一浪似的滔滔不绝,直到这潮水渐渐地平息下来,他才敲了敲值班室的门。接着传来一个男人洪亮的声音:“谁?”
“来寄信的。”
“半夜里寄什么信,明天早上再来,我睡觉了。神经病。”
“大哥,我把银子都带齐了,就行行好吧,我是当兵的,是从军营里溜出来的。”
门开了,一个彪形大汉赤着上身给他开了门,一把将小乙拉了进去,把门又关上了。房间里燃烧着一堆炉火,让小乙浑身都暖暖的。屋子里有张床,床上厚厚的棉被里鼓鼓囊囊的,露出了一截女人的长头发。
“有什么好看的,小兄弟没讨过老婆吧。”汉子一边穿衣服,一边拍着小乙的肩膀。
“不,有老婆,我就是来给她寄信的。”然后小乙取出了信。
汉子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他居然还识字,然后翻出本簿子,也就是资费表,算了算路程和资费:“一百八十两银子。”
小乙把所有的银子都拿了出来摊在他面前,汉子点了点钱,说:“正好。”其实还多出了几两。汉子取出一个印章盖在了信封上,就算是政府公文了。他说明天早上就有一班驿马要出发去州府,一起把这封信带出去。
“谢谢大哥,三更半夜打搅您了,您的大恩大德,小乙没齿难忘。”小乙激动地给汉子拜了一拜。
“得了得了,我老婆还等着我办事呢,快回去吧。”
小乙走出房间,离开了驿站,身后却传来汉子洪亮的嗓音:“小兄弟,路上小心,有狼。”
小乙听了之后,鼻子一酸,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大哥,我永远都忘不了您。”他的声音回荡在夜空中。他又踏着雪走过官道,越过那条河,走进山谷,路过小镇,又在那个老头的门前拜了一拜,然后步入了群山之中。现在山野间都已经成了一片银白色,他的头盔和铁甲上也都沾满了雪。他不断哈着气,跺着脚,在身后的雪地里留下了一长串的脚印。
军营里的伙食太差了,顿顿都是发馊的小米饭,让他又累又饿,他左手捂着胸口,速度明显不如来的时候,但依旧在全力地跑着。其实他真不愿意回去,在这大山里,他随便往哪一躲,然后找机会逃回去,谁都抓不到他。可是他不能连累翠翠。
他吃力地翻过一座座山头,又见到了乱葬坑里的一大堆白骨,他已竭尽了全力。他很困,想睡觉,可他明白,在下着大雪的山野中,一旦睡着了,就永远也不会醒来了。他不知从哪来的力量,想到了还有回家的可能,于是他又振作了精神跑了下去。
东方已经出现了一线白光,天空呈现出了一种美丽的紫红色,就快要日出了。他无暇欣赏这壮丽的日出,因为军营已在眼前了。庞大的军营里有好几万人,几千个银白色的帐篷星罗棋布蔚为大观,除了巡逻队外都仍然沉浸在梦乡中。他成功了,现在回去时间正好,他们还没起来,没有人会知道他去过哪儿的。
小乙高兴地翻过了军营的栅栏。
一年以后。
翠翠打扮得非常漂亮,坐在家里唯一的一面小小的铜镜前,她已经二十一岁了。两岁的儿子安静地躺在床上睡着了,儿子是小乙走后第九个月生下来的,也许就是他临走前那一夜的作品吧,可怜的小乙还不知道他自己已经有了儿子了。她今天就要结婚了,她要改嫁给村里的光棍阿牛。半年前,邻村的一个断了条胳膊的退伍老兵告诉她,小乙已经死了。阿牛早就对翠翠有意思了。
阿牛是个非常老实的人,虽然是个很能干的强劳力,人却长得很难看,所以没人愿意嫁给他。阿牛知道小乙的死讯以后,跪着对翠翠说:“嫁给我吧,我会把你们母子俩照顾好的,我会把小乙的儿子当成我自己的儿子一样。”那天晚上天空挂着一轮新月,阿牛有力的大手紧紧握着翠翠的手,让她有一种安全感。
翠翠一开始没有同意,她天天以泪洗面地考虑了一个月,终于心里那道堤坝还是崩溃了,那时候二程先生和朱夫子还没出世,寡妇改嫁也不算稀罕。她同意了。
过一会儿阿牛就要带着财礼和花轿来接她了。她的脸上挂着泪珠,她忘不了小乙。
“罗王氏。谁是罗王氏。”门外传来了一阵吆喝声。
“罗王氏,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人。”翠翠对自己说。
门外又传来村里教书先生的话:“罗王氏,不就是翠翠吗?不过,她明天就不叫罗王氏了。”
“翠翠,有你的信。”教书先生敲着翠翠的门。
翠翠非常奇怪,她还不懂什么叫信。门口站着一个骑着马、穿着政府制服的人:“你叫罗王氏?”
“不认识,我叫翠翠。”
“她的大名就叫罗王氏。”教书先生在一边说。
骑马的人把一封信塞在了翠翠的手里,然后扬鞭走了。翠翠茫然地拿着信,不知所措。
教书先生看着信封的落款叫了起来:“是小乙,是小乙给你寄来的信。”
“小乙?”翠翠仿佛见到了什么希望。
“快拆开来看。小心点,拆有火漆封口的地方。”
翠翠照着他的话拆开了信,取出了信纸,但她不识字,看不懂。她只认识小乙夹在信里的那缕头发,乌黑乌黑的,还残留着小乙身上的那股味道,这味道只有做妻子的才能闻出来,并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头发,这味道,翠翠在梦中已摸到过、闻到过许多回了。她把小乙的头发紧紧贴在自己的脸上,仿佛就是自己的生命。
“先生,能给我读信吗?”翠翠恳求着教书先生。
“好的。”他开始读了——
翠翠,你还好吗?
我想你。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我们打了许多大胜仗,打死了许多贼党,我们自己的伤亡是微乎其微的。贼党就快要被我们消灭光了,战争很快就会结束的。我所属的部队离敌人很远,很安全,我也活得好好的,还长了好几斤肉。我们这的伙食和城里人吃得一样好,营房又干净又暖和,棉衣很厚,我还从没受过伤、生过病呢。你一定要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福气大,就算我们部队全都死光了,我也会活着回来的。翠翠,你寂寞吗?我每晚都梦见你,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和以前一样漂亮。没有人欺负你吧,如果有,我回来一定要他的命。今年的收成怎么样?我们家的老母鸡杀了吗?不用省,想吃就吃吧,只是别在下蛋以前杀。我们家的两头猪呢?下过仔吗?有的话,把小猪养好。现在天气冷,睡觉的时候多盖点被子,你一个人有困难,请村里的乡亲们多帮帮忙,别不好意思。翠翠,告诉你,我立了军功,救了将军的命,将军答应等战争一结束,就封我做官,到时候,我会坐着轿子回来的,你就会过上好日子了。等着我,一定要等我,翠翠,保重。
小乙
“没有写落款的时间。”教书先生说,“一定是小乙请人代写的,翠翠,你真有福气。”
翠翠却在哭。她夺过信纸,还看到了信背面小乙画的他们两个人的图形。她哭得更厉害了,她躲到了屋里,把头埋在儿子的身边哭着,儿子惊醒了,不解地看着年轻的母亲。翠翠对儿子说:“孩子,这是你爹来的信,你将来一定要识字,要能自己看懂你爹的信。”翠翠紧紧抱住了儿子。
门外,阿牛迎亲的队伍却来了,刺耳的喇叭声传遍了全村。阿牛今天特别高兴,一副新郎的打扮。
“翠翠。”他跨进了门。
翠翠面带泪痕地站在阿牛面前,轻轻地说:“阿牛,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小乙给我来信了,他还活着,活得很好,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对不起,阿牛。”
阿牛沉默了,他的嘴唇动了几下,却始终没说话,他一动不动地站了许久,终于一把扯碎了新郎的衣服,然后狂奔了出去。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阿牛上吊自杀的尸体。
小乙把这封信交给驿站以后的第二天,驿马就把信放在公文中一起带到了州府。那里的驿站一看这封信的收件人是个村妇就知道是封家书,但那年月都要讲点职业道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只等下一班到南方去的邮驿,可是那时候的公文绝大部分都上京城,所以一等就是三个月,等来了一班去四川的公文,其实这所谓的公文也不过是某个将军写给老婆的家书罢了,虽然四川离小乙家乡相距很远,但总之也算是南方,就一起带了出去。邮差骑着马过了黄河,到了京城,又翻过了秦岭,走上了难于上青天的蜀道,历尽无数险山恶水,足足走了三个月,换了十多匹马才到了成都。成都驿站在一个月后又把这封信转到了渝州,也就是现在的重庆,在那儿上了一班邮船,走长江的水路。到了白帝城,有个被贬又被皇帝召回的诗人上了邮船,诗人气宇轩昂地站在船头,两岸的猿猴不停地叫着,只用一天工夫就穿过三峡到了江陵,于是他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诗人离开了船后,船速又放慢了,又花了三个月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润州的金山焦山,从那里入大运河,过了姑苏城外的寒山寺,直到杭州的钱塘江边。杭州驿站收下了信,可由于富春江发大水冲坏了驿路,只能走海路,于是上了一班去广州的邮船,在海上飘了两月才中途下船,直奔小乙的家乡了。总共花了一年时间,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快的了。如此算来,一百八十两银子也不算贵。
又过了十八年,小乙和翠翠的儿子二十岁了,简直又是一个小乙的翻版。翠翠还给儿子张罗着讨了新媳妇,如今翠翠也做婆婆了。
翠翠早就卖掉了猪和鸡,每天没日没夜地织布,然后到城里卖钱,就是为了供儿子从小在教书先生的私塾里念书,儿子很聪明,十岁的时候就会把小乙的信全文一字不差地念给翠翠听了。尔后几乎每天晚上翠翠都要儿子念一遍那封信,她百听不厌,儿子一天不念信,她就好像生活中少了点什么。儿子长大了,翠翠却因超负荷的工作未老先衰了,她只有四十岁,却像五十岁的人,满头白发和皱纹,她的年轻美貌也只能成为记忆了。
她从没有改嫁,她在等小乙,一等就是一辈子。
“翠翠,你看谁回来了?”教书先生对她说。一队人正敲锣打鼓地向她家走来。“是小乙,”翠翠叫了起来,“是小乙当了大官回来了。”
她兴奋地迎了上去。却不是,尽管骑在马背上的这张脸与小乙是那么相像,是儿子。儿子进京赶考中了状元,衣锦还乡了。
但翠翠却似乎不认识儿子了,她一把抱住他,叫着小乙的名字,她从怀里取出了多年来一直深藏着的信:“小乙,你终于回来了,这么多年了,我好想你,看,这是你写给我的信,我们有个儿子,还有了儿媳,很快就会有孙子的。我们的儿子很有出息,他进京赶考了,他会中状元的。”
“娘,是我啊,我中状元了。”儿子说。
“你是小乙,你做大官了。”
翠翠疯了。
十八年前,小乙在驿站里寄完了信,赶在天亮前回到了军营。当他翻过栅栏,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却发现部队正整装待发,准备在天亮前偷袭敌军。监军在点名,正好点到小乙的名字,小乙高喊了一声:“到!”他匆匆忙忙地跑向队列。
“站住,你迟到了。”监军严厉地说,“根据军法第六条第三款:出发前点名有迟到者一律就地正法!来人,把他绑了。”
小乙被五花大绑起来,他想叫,他想说自己只不过是去给媳妇寄了一封信,但他的嘴被破布塞住了。他被押到了阅兵台上,他看着下面白色的雪地上站着黑压压的好几万人,都鸦雀无声。
这时太阳升起了,从东方,在山巅之间,那轮火红的东西像是个出生的婴儿一样升上天空。小乙想:我要是有个儿子就好了。太阳越升越高,照亮了他的脸,忽然他飞了起来,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离地面越来越远,他见到地上躺着个没有脑袋的死人,那就是他自己。鲜红的血溅满了雪白的地面,像一朵冬天的梅花,特别美。拿大刀的刽子手把他的人头高高地举起。
小乙飞得离太阳越来越近了,他突然想到了驿站,大约现在,邮差大哥已经带着他写给翠翠的信出发了吧。
一路平安,我的一封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