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娘子可是绝世高手

《我的娘子可是绝世高手》

第35章 您知道吗?我们的丝袜,是日抛型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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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以来,因为积攒的服装订单很多,衣织婆婆挑选了一些精明能干的蛛妖裁缝加入到制作之中来,大大提升了生产效率。而在衣服之外,纺纱织布的速度也有了极大提升,进一步解放出蛛妖的生产力,让她们有时间学习一些先进的理念。

服装设计是一门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科学,高黎没有学过服装设计,不过因为工作性质,他却会用marvelousdesigner,一款在cg领域常用的服装设计软件。公司游戏里很多时装都是用这款软件制作出来的,这款软件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让不懂服装裁剪的人明白服装裁剪的原理。

这便是当代时装领域流行的立体裁剪。

当高黎把这些内容转化成蛛妖们能明白的语言传授给她们的时候,她们心中被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那是二维平面道三维立体的转换。

一些蛛妖们开始尝试着以高黎设计的服装为基础,做出自己的改变,而高黎也鼓励这种改变。所谓时装设计嘛,一点点小的改动,那就是一个新款,就能收一拨钱。

就在高黎计划什么时候推出价格稍微便宜的子品牌是时候,刘家的两位夫人又同时找上了门。

她们一进屋,就把丝袜摆在高黎面前。

“高公子,这件事,你得给我们一个解释吧!”二夫人脾气最暴躁,指着丝袜上破洞吼道。

“夫人想要什么解释?”高黎歪着头问。

“我们花了十两银子买这一双丝袜,一共就穿了三次!只是轻轻洗了洗就坏了!你还问我?们想要什么解释?”三夫人也吼道。

高黎笑了,说道:“这就是你们的不对了,我们的丝袜是不能洗的。”

两位夫人愣住了,难道是她们清洁的方式不对?

“那丝袜脏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她们几乎同时问道。

“我不知道。”高黎摇头说。

“你不知道?你怎么能不知道呢?”二夫人又吼起来。

“因为我制作出来丝袜这种东西,本来也不是给人长久穿的,如果脏了不能清洁的话,直接丢掉就好了。”高黎说。

高黎说的不是假话,制作丝袜的蛛妖成分是蛛丝,蛛丝主要成分是蛋白质。这东西本身并不耐久,尤其是在脚部的位置。而且一旦脏了,这个世界上任何清洁剂都会对蛋白质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洗。

在消费主义还没有盛行的这个世界里,穿三次就要花十两银子的玩法之奢侈,让两位夫人瞪大了眼睛。

真正促使她们做决定的并不是自身的需求,而是来自对方的凝视。

“我再买一双。”三夫人抢先开口,那气势就仿佛后开口的人输了一样。

果然,二夫人眼中含怒,吼道:“我要两双,白色黑色一样一双!”二夫人道。

刹那间,三十两银子进账。

送走面上无所谓,背地里肉疼的两个夫人,高黎笑容可掬。

没关系,她们会习惯的。

所有人都会习惯的。

这便是上流社会,这便是消费主义啊!

【】

城中几个大书院的诗会,终归还是开起来了。

本来想中秋开,结果被凌珑和杜飞华的惊天大战打断。

本来想重阳开,结果各大书院却又有自己的那排,时间不够。

终于,选了一个不是节日的节日,诗会终于又开了。

这一次选在湖边,诗会的主题也早早选了出去。

海棠、秋菊、蟹。

人们常有秋菊海棠来形容各色美女,可将‘蟹’放在一起,就比较古怪了。毕竟螃蟹这东西造型并不如何好看,只是个吃食而已。

清晨,高黎正在撸铁。凌珑正在练剑,无瑕的身段十分促进急速分泌,激励着高黎想着更高更强迈进。这段时间的修炼让他已经有了卧推一百六十斤,硬拉一百六十斤,深蹲一百六十斤的成绩。

简单来说,就是健身房废物的级别。

一匹小马在远方停下,一个小厮打扮的小青年一路小跑过来。他不敢去看凌珑,几乎是斜着眼跑到高黎跟前,拱手行礼道:“是高黎高公子吧?”

高黎还礼道:“我是高黎,你是?”

那小厮道:“我是启秀书院的人,奉老学究之命,特来递送请帖。”

高黎结过,低头一看,署名正是城内最有名望的三大书院。

高黎赏了那小厮一串钱,小厮高高兴兴地转头跑了。

读了一下前面的内容,大致就是邀请高黎去这一次诗会的。放在以前高黎绝对不敢相信的,他也能被邀请去诗会?不过看了内容便知道,这东西名义上是请自己,实际上却是请凌珑的。

毕竟才子佳人总要放在一起说,平阳城现在有这么大一尊神。江湖文明的少女大宗师,一剑斩了‘勾魂夺魄’杜飞华的年轻强者。最重要的是,还拥有者世间顶级的美貌。如果她能去,必然会给这个不年不节的诗会增色不少。

对此,高黎毫无兴趣。

“你喜欢作诗吗?”凌珑过来问道。刚刚修炼完的她,身上还有氤氲的灵气鼓动,白皙的皮肤带着一丝丝健康的红润。

“完全不喜欢,根本就不会。”高黎十分痛快地回答道。

“你没读书吗?”凌珑有些好奇。

“读过,但是没读好。”

身为高家人,高黎与所有高家人一样。都曾经在启秀书院读书,可惜母亲死后就被家里放养了,也没人问。人也就自暴自弃起来,肚子里也几乎没点墨水。

“这本来也是请你的,你去吧。”

说着,高黎将手中的请帖递了过去。

凌珑接过看了一眼,摇摇头,还给高黎:“我自己去做什么,我又不会作诗,也听不懂那些风雅之言。”

高黎看了看凌珑脸上的表情,听那语气,似乎她想去?

于是他问道:“要不然,去凑个热闹?”

凌珑莞尔一笑:“去呗。”

果然想去!

诗会啊,得背诗啊。

高黎有点后悔,早知道自己会穿越,就学文科好了,公司那些文案哪个不是之乎者也张口就来?毕竟古风穿越的必备技能就是背诗,可作为一个理科生,他的诗词歌赋水平可能还不如这个世界上的五岁孩童,既然不能装逼增加名声和好感度,去做什么?万一张嘴丢人怎么办?还是有小钱钱过瘾!等我有了钱,我就买两个才子,一个专门给我作诗,一个给我作词!再买个书院!自己当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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