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起栖梧

《剑起栖梧》

第74章 陆离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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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生于万法皆空之境,未得解脱之门,然,不执亦不迷。

吾苦于众生劫灭之世,深知轮回之难,然,不痴亦不妄。

吾观世间无常,如梦幻泡影,镜花水月,然,吾修行正念,誓要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如是我闻,六根清净,永离杀生。

我之存在,即为众生之福祉。我之修行,即为众生之灯塔。

愿以此身作桥,渡众生于苦海。

愿一切有情,皆能离苦得乐,共证菩提。

——《永昭书·中土杂记·陆离传》

自陆离记事起,就跟着陆屠户的媳妇捡羊粪,割麦草,洗下水。但偶尔也会跟着陆屠户进镇上摆摊。

如巴彦城里大多数孩子那样,陆离没有书念。这里没有私塾,也没人教他做人处事的道理。想学,就只能看。

陆离喜欢坐在街边,看着对面茶铺客人的脚。

倘若遇上穿着缎鞋,鞋上干干净净的,那便是哪个大财主家的仆役。陆离要迎上去,向他们推销自家的鲜羊肉。

虽然通常会迎来一顿痛斥或是鞭打,将他赶得远远的。不过陆离脸皮厚,就算被打也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

姨娘说,做生意,可不能摆一张哭脸给客人。

陆离虽照做,心中却不以为然——

他是卖羊肉,又不是那帐子里卖笑的舞女!

倘若遇上踩着牛皮靴,上面满是沙土的,那便是通于西州诸地的行商。他们不会买他的羊肉,也看不上那肮脏低廉的下水。只是他也会走上前,缠着他们讲些往来见闻。物尽其繁的大宛,美人之庭的苏鲁拜,广袤无垠的克兹尔塔格,还有高若云端的天雪山......

不过这些陆离都听腻了,他与邻街孩子最喜欢听的,还是中州的故事。那里有潇洒风流的侠客,有千娇百媚的妓女,还有数不尽的金银与珍馐。

“小陆小陆,你是中州人,你见过中州么?”

陆离骄傲地挺起胸脯:“当然了!就像那些老爷说的一样,可热闹了!”

到底怎么热闹,他却说不上来。陆屠户与陆姨娘从未与他说过这些。他们只说,他们不是中州人,也不是西州人,在这西州边陲的巴彦城,他们什么都不是。

硬要说的话,他们只是努力生存的人而已。

“说谎话,羞羞脸!阿妈说,你们这些住在巴彦城的汉人,都是在中州活不起了,才会被赶到关外!小陆是个羊圈捡来的野种,还编出谎话来骗我们,羞羞羞!”

陆离扬起剁肉用的刀,将他们统统吓退。

自然,也将生意吓退了。为此,陆姨娘气得好几日都不许他吃饭。

倘若遇上打着赤脚的,口袋里便没几个子,陆离也懒得理,因为他们居无定所,这下水就是白送也值不了一顿饭钱。

还有一种打赤脚的,通常那些金发碧眼的西州小孩。他们细嫩的足腕上戴着金银镯环,走起路来叮当作响。

西州的圣教徒们信奉,孩子的脚是不必拘束的,若是从小不穿鞋,就会挣大钱。

只是陆离想不明白,为何大人也有不穿鞋的,却将他们称作穷光蛋?难道小孩就有天生的豁免权么?

也许只是西州的孩子有这样的豁免权,因为陆离时常看见那些孩子抱着香喷喷的肉馅馕饼,大快朵颐。

陆离鼻子灵,老远就闻到茴香味。

他也想吃。

可姨娘说,家里没肉。

陆离好生疑惑,咱家不就是干这营生的么?

西州人鲜少吃下水,每每赶上宰羊,下水就只能卖给汉人。再卖不掉的,才留给自家。一副下水,够这一家人吃上好几天。

为了吃肉,陆离偷跑到山脚,弓着小身板坐在沙河边洗下水。山边的雪水冰冷刺骨,可他一坐就是一整天。把手洗得通红,却也兴致勃勃。

待陆离再大些,就被差去陆屠户身边打下手,整日剔骨剥皮,放血磨刀,干的都是些腌臜脏活。

可陆离似生来就有握刀的潜质,反倒在这日复一日的活计中练就了一双巧手。镇上的人都说,陆离剔骨的功夫比陆屠户还要利落,刀锋过处,骨肉分离,干净利落,是天生的屠夫。等到陆屠户老了,陆离就接他的班。

不过陆离没等到接陆屠户的班,却等来一场战乱。

城里的人们都说,中州的将军要打过来了,快逃,往西边去,往雪山上躲。

陆离不听,他不明白既是中州人打过来,为什么自已也得跟着逃。那些商旅口中的中州人面若观音,慈眉善目,又怎么会对自已的同胞刀剑相向?

许是陆离固执地追问,于是陆氏夫妇将陆离留在了巴彦城。又或许,自私是流淌在人们血脉里,与生俱来的东西。

陆离人们四散而去。这时候倒是不分穷富,也不见族别,每双脚看上去都是行色匆匆,恨不得再插上一双翅膀逃离这片土地。

姨娘想了想,还是将没缝好的布鞋留给他,道是作个念想。

“小陆乖,姨娘走了啊...”

姨娘摸了摸他的发顶,欲言又止。

“到时我是不是就能抱到小弟了?”

陆离凑到陆姨娘隆起的小腹前听了听,却执拗地问道。

都怪那可恶的中州将军!

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他还是没能亲眼看见一个孩子究竟是怎么被生出来的。

他曾与城里的孩子们争辩许久,有人说是从头先出来,有人说是从脚先出来。陆离只见过羊羔如何出生,他与姨娘拉着小羊羔的羊蹄,将它们从母亲的肚子里解放出来。

母羊的乳汁,都会特别甘甜。

陆离也没有尝过母亲的乳汁,他是陆家抱养的孩子,生来就被人丢在巴彦城的草场上。

城里的人都说,若不是陆氏夫妇心善,他就像巴彦城那些到处骗吃骗喝的“撒浪”一样,整日游手好闲,没个正经营生。

可陆离却不以为意。他喝的是羊乳,或许母羊才是他的乳娘。

“是...是啊!”姨娘面色很差,却强颜欢笑道,“你啊,就在这里躲起来等我们,等那些中州人走了,我们就回来找你,好不好?”

姨娘那总是瞪视着陆离的眼睛此时少有地温和,就像那些母羊一样。

陆离常常满心欢喜地盼着小弟出世。母羊总是在生下羊羔后格外温顺。兴许这样,他就能天天有肉馕吃了。

陆离那时还不明白,这被称为放弃。

原来陆氏夫妇的余生,并没有将他计划在内。

直到数不清的马蹄像沙暴一般向他压来。

眼前是一双银甲皮靴。

那个汉人将领将陆离从柴火堆里拎起,要问他话。

陆离没有告诉他们那些人的去向,却拿着那破布鞋,信誓旦旦地告诉他们,陆氏夫妇会回来接自已。

那将领与他打了个赌。

陆离被捉到城墙上,等了整整三天。

三天后,官兵的确将陆氏夫妇带了回来。

可带回来却是两具尸首——不,应当说是三具尸首。

陆离还是没能亲眼看见小弟是如何出生的。可他惊恐万分,他嘶嚎不已,那一团血肉模糊的肉球,怎么会是他的小弟?!

“小孩,我等奉命屠城,多亏有你指路,我等才能寻到这群贼人的藏匿所在!”

“指路?!我没有指路!你胡说!”陆离悲愤道。

“哈哈哈——”士兵们皆笑作一团,似是那将军好心,却与他说道,“你坐在墙头看了三天,循着你为我们指出的方向,我们才顺利将这群贼人擒住。作为报答,便将你一家四口埋在一处吧!”

有士兵奉命上前,扬起了手中兵刃。

那长刀离得那么近,陆离几乎以为自已会死。

敌袭的号声响起,陆离趁乱侥幸抢过长刀,杀人,夺马,奔逃,一气呵成。

那士兵死前牢牢盯着他,眼中满是恐惧与不敢置信。

可能士兵到死也想不通,为何这个十一二岁的小毛孩,会有这样精准无误的刀法,能够一刀割破喉咙,又稳又狠。

只是对陆离来说,这触感和宰羊没什么区别。手起刀落,生息断绝。唯一不同的是,羊不会穿那么厚重的盔甲,更不会反抗。

要做宰羊的人,不要做被宰的羊。

于是他杀了人。

他杀的第一个人,便是自已的同胞。

从此以后,他不喜欢看脚了,他喜欢看眼珠。

眼珠不会说谎,临近死亡的时候,也是实打实的畏惧。

就像那个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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