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不能享受?侯亮平你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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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成功:给祁厅长当警犬,好过跟侯亮平当发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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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成功:给祁厅当警犬,好过跟侯亮平当发小啊!

蔡成功听赵庆平一番说道。

内心翻腾起无数浪涛。

首先是对赵庆平能量的认识。

刚才那么多省委过来给赵庆平面子。

特别先前那个凶巴巴,把原光明区委书记,光明峰项目总指挥丁义珍和区长,光明峰项目副总指挥孙连城。

这两个蔡成功巴结都巴结不过来的高官。

动不动就骂得狗血淋头,一点面子都不给的,汉东省省常委,京州市委SJ李达康。

这更是蔡成功巴结都巴结不上,面儿都见不着的汉东省举足轻重人物。

而李达康对赵庆平是什么表现呢?

那简直是要把赵庆平捧在手心,心肝宝贝一般的呵护着。

能让李达康和那么多省常委,都对赵庆平这般拉拢,讨好。

可见赵庆平能量。

那绝对是自己想象不到的高。

具体有多高,起码有三四层楼那么高!

还有就是,面对面的一番谈话。

赵庆平把自己过去经历,自己知道的,甚至不知道的。

都如数家珍一般,轻轻松松说出来。

可以说。

赵庆平比自己还了解自己。

这就是另外一个方面的恐怖能量。

到什么程度呢?

跟见鬼差不多。

所以。

蔡成功深刻认识到赵庆平能量的情况下。

也就相信赵庆平所说的。

他若果是愿意出手,帮自己找回大风厂股权,帮自己安置厂里4500名职工和家属,并照顾好自己家人。

这些,蔡成功是相信赵庆平能做到的。

具体怎么做?

蔡成功可以想到一个最简单的办法,赵庆平的能量很大一部分来源,是他的钱和项目。

实在不行,他就是堆钱,也能把大风厂堆起来啊!

而相信赵庆平的能力外。

蔡成功再考虑另一点。

侯亮平会不会在自己主动承担所有责任,制造伪证,造谣诽谤等,罪名成立判刑进去后。

兑现他的承诺,找高育良解决大风厂的股权纠纷问题,让汉东省最高人民法院,接手诉讼,重审此案,并在最后,把被山水集团巧取豪夺骗走的大风厂股权,刨除债务关系后,还回自己和大风厂职工。

这事一个很大存疑的问题。

或者说蔡成功压根就不相信侯亮平会这么做,一来他不会为了已经进去的自己,欠个大人情去求高育良;二来高育良不一定会给侯亮平面子;三来高育良就算答应了,又一定能刚过山水集团背后的大人物吗?听说那大人物在汉东省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省常委在他面前都要主动敬酒。

之所以还是要搏一搏,博侯亮平的良心和人情。

蔡成功也是别无选择。

他真的没有任何一条路可走,就剩侯亮平这个有一点点可能的路子,他也只能去孤注一掷。

而现在的情况。

赵庆平让他作出选择。

信侯亮平,还是赵庆平?

一个是自己熟悉了解,几乎是不可能会真的帮自己的发小。

一个是陌生,但对自己很了解,能量恐怖特别是钞能力足以影响一个省经济的神秘大人物。

信谁?

蔡成功几乎是下意识就选择信陌生人赵庆平更多一点,而不是信发小侯亮平。

刚才的聊天。

赵庆平给到他一个感觉,那是真的值得信任的人啊。

他村里的一条狗,都弄到厂里当警卫犬。

就跟传言中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把村里的野狗都弄到厅里当警犬,把村里的木头都弄到厅里当警棍一样。

蔡成功是多么希望,渴望和盼望。

自己有这么一个同村屋咔人啊!

混不下去的时候,给赵总厂里当个警卫犬,或者给祁厅厅里当个警犬。

那也能有滋有味,衣食无忧活下去啊!

可惜。

蔡成功想到就冒火。

自己的发小,是侯亮平。

真如赵庆平所说,自己发小要是他,或者是传说中祁同伟祁厅的话。

那自己早就飞黄腾达,高度有二三层楼那么高了。

也不会说现在的丧家之犬。

接下去的阶下之囚。

短短时间里的头脑风暴。

蔡成功已经作出选择了。

那就是信赵庆平,选择赵庆平。

跟赵总混,坐几年牢出来,保底能有个厂里警卫犬的位置,大风厂职工和自己家人,都能放心。

总比完全没有底去搏一搏信侯亮平的强!

“赵总,可是我已经把供词都递上去,主动承担了所有罪名了。”

蔡成功看着赵庆平说道。

习惯性说话方式,他就算是作出选择,也还是滑头试探一下。

“这会是问题吗?”

“有一个词叫翻供,蔡厂长应该懂,你聪明人具体要怎么说怎么做,应该也不用我教。”

赵庆平轻笑。

从这句话里,已经知道了蔡成功选择。

他摸了摸扭了扭袖口纽扣。

这玩意儿看起来像纽扣,实际上是拥有窃听和反窃听功能的一体机。

跟蔡成功的谈话,都被录音下来,赵庆平是真有录音的习惯。

而反窃听器给到他的反馈,就是此处审讯室,确如季昌明所说,并没有摄像头和录音机器。

“蔡厂长,第一次合作,为了增加我们彼此的信任度。”

“不如我们再交换点别的信息吧?”

“我做生意想来喜欢的先给合作伙伴展示我的诚意,所以我先说一件你关心的事。”

“大风厂股权纠纷问题。”

“当初你跟山水集团签下股权抵押合同,要山水集团4500万过桥费的时候。”

“抵押的是大风厂全部股权,包括你个人名下的51%和大风厂职工集体的49%。”

“大风厂职工,是不知情,并且不同意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是没有权力抵押大风厂全部股权的,只有通过持股公会的代股权行使协议,你才能做到这一点。”

“而你实实在在做到了,就说明什么?”

“持股公会的代股权行使协议是有问题的!它是在大风厂集体持股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的!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力!”

“一开始的持股公会协议就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接下去你通过这个协议跟山水集团签订的大风厂股权抵押合同,更加无效!”

“在法院的审判过程中,陈清泉副院长却认定抵押合同有效,把大风厂股权全部判给了山水集团。”

“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漏洞和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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