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司黎明

《她司黎明》

14.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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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落地澳门,江修暮身边连助理都没带。公司的人以为他还在横店,司黎以为他回了沪市。

下了飞机,一辆低调的黑色保时捷就停在飞机坪边。

主驾驶边站着一个胡子拉碴、脑袋有疤的男人,他走过来叫了声“老板”。

“上车说。”

一身黑色休闲装的男人戴上墨镜,坐进后排。

车子最后停在了澳门有名的一家赌场侧门,楼上就是酒店。

脑袋有疤的人叫路朋兴,道上也有人叫他路大,不过他们这种人有七八个名字是常事。

江修暮习惯叫他“老路”。

入住酒店后,不多时,老路领进来一个人,“老板,这位就是我跟您说的程经理。”

“江老板,有幸相识。”程经理礼貌地朝茶桌后面的男人堆笑哈腰,心里却惊诧,原来老路的老板竟然这么年轻。

年轻的男人微笑伸手,示意他坐下,“程经理客气了,请坐。”

“谈不上谈不上。”程经理忙摆手,“江老板有事吩咐就行。”

老路在旁边推了他一把,“哎,都是兄弟,老程你别客套了。坐下喝杯茶。”

程经理这才讪笑落座。

江修暮端起旁边的热水壶,不紧不慢地洗茶、泡茶,并不急着开口。

等第一杯茶泡好,他推到程经理面前,“程经理,来尝尝。”

程经理双手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夸赞,“真是好茶,回甘强劲。江老板好手艺。”

江修暮也给老路倒了一杯,后者直接牛饮。

一杯茶下肚,客套话差不多说完,老路提起正事,跟他汇报道:“老板,钱进昨晚输光了,想跑路,在码头被赌场的人逮到。现在正看着呢。您这次来要看看吗?”

骨节分明的手指摩挲茶杯,坐在主位上的男人轻笑摇头,“那就先关着。”

江修暮转而看向程经理,“程经理,他欠了你们赌场多少钱?”

程经理憨笑道:“没多少钱。都是小钱。主要是给江老板办事,我们荣幸。”

江修暮笑而不语,抬手继续给他添茶。

所谓赌场经理,说好听点是经理,其实私下里多少都干着点叠/马仔的活。很多人第一次上赌桌,以为最多也就是输点钱,实际上大多时候背后都有一个看不见大绳索等着套他。

程经理在澳门这么多年,接待过不少像江修暮这样的内地主顾。或是商战、或是情仇,都是背后做局,由他们出面想办法把人哄到澳门,一个巴掌一颗枣,赌到倾家荡产为止。

譬如这次这个钱进,就是被合作伙伴带来的,第一次来不过是输了几百万,就吓得跑回去了。过几天看见合作伙伴赢了一场大的,他就心痒痒,自己又偷摸跑来了。赢了两把后虽然知道及时脱身,可耐不住这钱来得太快,人性根本抵挡不了诱惑,没多长时间就又来了。

这次来,就没能下得了桌。而赌徒是没有人性可言的,输红了眼,孩子能送,老婆都能抵给别人睡。

人的欲望就是最好用的武器。

只是这样一来,还涉及到了利益分配的事。赌场帮你干了脏活,总不能白辛苦一场,中间多少搭桥的都等着辛苦费呢。

程经理这人五十多岁的老油条,惯爱故弄玄虚,开口全是恭维话,正经的半点不提。

见气氛有些僵住,老板迟迟不说话,老路在桌下踢了旁边一脚。

程经理会意,忙笑着改口,说了句实诚话,“全部身家凑一起,应该差不多够赔了。”

江修暮抿着茶水,这才点了下头,淡淡道:“那人就先放在程经理这,等你们清算好这面的帐,再交给老路。”

程经理一愣,“江老板的意思是?”

江修暮看着他,平静地吐出四个字:“我只要人。”

“江老板大气!”程经理大喜过望,忙起身举着茶杯说道:“江老板,我以茶代酒先敬您一杯。晚上我这面安排,您赏脸吃顿便饭。”

“嗯。”江修暮饮下这杯茶,算是应了。

程经理见这屋子没有女人东西,脑筋一转,又笑道:“江老板来澳门,没带阿妹?不如晚上我安排几个——”

老路见他说话不着边了,急忙打住,“老程,我们老板有家。”

有家?没听说啊?

程经理“啊啊”两声,复又赔笑道:“那就酒局,纯酒局。我尽地主之谊,欢迎江老板来澳门。”

三个男人碰杯,等老路送人走后,江修暮坐在原位,出神地看着桌上的烟灰缸。

他还记得当年她被封杀,他跑到酒店找她。烟雾缭绕的房间里,司黎手边的烟灰缸,烟头堆成一座小山。她自逆光处回头看他,那双漂亮的狐狸眼,眼底死灰一般的沉寂。

浙江,义乌——

这天是夜戏,白日里,胡珍来了兴致,拉着司黎开车到义乌逛街。

义乌国际商品城五栋大楼,琳琅满目,应有尽有,第一次来这的小朱看直了眼,哪哪都觉得新奇。

只是这里的东西大多只批发不零售。

不过公司上上下下那么多人,女孩子也多,胡珍带小朱挑了点女生常用的小东西,几百几百的批发回去让她们随便挑着玩玩。

司黎套了件卫衣,口罩帽子戴全,还是有人认出来跟她拍照。

胡珍就借机和人砍价,拍一张照便宜三毛钱,照片可以挂在店里展示。

老板纷纷同意。

司黎墨镜下眼皮直跳,但还是配合地拍了几张。

逛过一层楼,小朱和司机去送东西回车上,另外两人准备去二区瞧瞧,楼下拐弯地方,胡珍忽然站住。

司黎问她:“怎么了?”

胡珍没说话,目光直直地看向前方,一个小厢货车上下来的秃顶男人。

“www.youxs.org。大学时候,做过几次。”

司黎默默地转头,手指勾下墨镜,掀起眼皮瞧她两眼,察觉她有话要说。她从兜里掏出一根烟递过去,自己也拿了一根。

“哪个啊?”她抽着烟,语气散漫地问。

胡珍也抽了,两人靠在墙柱根,她伸手给她指,“就那个灰夹克的。大学是我们院篮球队的队长。”

说完,她就等着司黎的嘲笑。

然而,司黎轻巧地弹了下烟灰,脸上没有半点奚落的意思,反而一派平常,认可地点头,“嗯。符合你的村镇审美。”

这他妈还不如嘲笑。

胡珍没好气地瞪她,吧嗒又抽了一口烟,动作有些生疏,但并没有新手的笨拙。

大四有段时间她也是靠烟续命过的。

胡珍最开始叫刘珍,进圈后才改名胡珍。老家在东北的一个贫困县,妈生下她跟别人跑了,爹喝大酒一次冬天晚上醉倒在外面,冻硬了。

她从小跟着捡破烂的爷爷奶奶生活。有一次发高烧,烧糊涂了,爷爷给找了个当地的“会看事的”来。那老婆子神神叨叨说她命中有狐仙,必须得在名字上挂个“胡”字,不然老仙不高兴。

说完还念念有词地烧了张符纸,吐了口吐沫,兑水里给她喝。

其实符纸里包的就是退烧药,胡珍喝下去确实好了。爷爷奶奶就给她改名叫刘胡珍。

幸好有那包药没让她烧坏脑袋。刘胡珍念书用功,一路考到大学。因为小县城,教育资源有限,她就算考第一,能上的大学也就是普通本科。

而进了大学后,天南海北的人一聚,谁披绮绣,谁缊袍敝衣,家庭条件如何,一眼就看出来了。

那时候胡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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