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乐丝在整理卧室,罗秀站在露天的阳台上,夜风吹着她的裙摆,从肩头垂下的白色丝巾在风中凌乱飞舞。
罗秀一直觉得自己很坚强,她知道自己出生在烈金雷诺特这样的家族里,要比常人肩负更大的压力和危险。
即使是在布鲁斯林里遭遇伏击,没有亲眼看到那血腥的屠杀场面,但她知道那里躺着十九件因为自己而死的尸体,她也不曾因此而有半丝忧心自怜。
她是一个养尊处优的贵族小姐,还有一个时时刻刻为她遮风挡雨的完美仆人,或者她更应该是一个随时可以将眼泪从眼角挤落下来的娇气小姐。
罗秀不是这样的,她不屑于流泪。
因为她知道,陆斯恩欣赏的女人,会像母亲那样,总是展现出最高贵优雅的姿态,在淡然的笑容中,用手中掌握的力量,撕碎阴谋,轻松地化解危机,而不会为了一点点小事就眼泪汪汪。
罗秀觉得自己很失败,如果陆斯恩看到自己流泪,他是会露出惯有的嘲讽笑容,还是轻轻地擦拭掉自己的泪水?
在这样的反思中,罗秀终于察觉到,这是从小到大陆斯恩第一次真正地离开自己的身边,让她有些不明的心虚和空洞。
她有些无奈而沮丧地承认,有时候自己的底气,不是来自于烈金雷诺特家族淡金色马蹄徽章的荣耀,不是因为自己比旁人更优秀。只是因为那个坚持以仆人自居地男人,微笑地站在身后。
“可笑,罗秀-格利沙尔塔-烈金雷诺特。她的骄傲来自于一个仆人。”罗秀冷笑着,眼角的泪水早已经被吹干,只留下淡淡地泪痕。
“因为他而骄傲,不是很好吗?”咯吱咯吱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声音有些不着调的冷漠,因为冷漠而冷漠。
夜风轻浮地挑起罗秀的发丝,她不用侧目,也知道那是潘娜普洛伯爵又坐在自己的窗户前吃榛子了,而且她还会用一个金丝锦袋将榛子壳装起来。
“我在吃胡桃。不是榛子,据说这是远东次大陆以南一个飘荡的海岛上的特产,是当地土著的食品。”纱麦菲尔心情似乎不错,虽然她说话的声音还是那么冷,惨白色地脸颊上也没有半点愉悦的样子。但她能够和她眼中颇为不屑的人类如此交谈,足够说明她的心情比罗秀好。
罗秀没有理她,这个女人,就像奥斯瓦尔多歌剧《三月女王》中的女王角色,总以为自己高高在上,俯视着一切,在帝国没落。她地身边再也没有臣服的臣民时,她依然坐在自己的宝座上,留下一句唯心的经典台词:“我是王,整个世界的王,即使你们都背叛了我,我依然统治着我。”
近乎疯癫的女人,这是罗秀对潘娜普洛伯爵的印象。
纱麦菲尔没有在意罗秀比自己更冷漠地态度,她短裙下的树枝也被风吹的抖动起来,“陆斯恩。可不是一般的男人。”
“他只是我的仆人。”罗秀终于说了一句话,她有些奇怪这位伯爵对陆斯恩的推崇,她和陆斯恩一起长大,如果陆斯恩真的在很久以前就认识了这位伯爵,自己多少应该会有些印象。
一个远在蓝斯大草原长大的女伯爵,会和夏洛特庄园里的一位侍从官亲近熟悉。却不认识侍从官服侍地主人。这也太奇怪了。
“无知者无畏,天国之上。深渊地狱之下,也没有谁有足够的底气认为他是谁的仆人。”纱麦菲尔看到罗秀的泪水,终究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已,眼泪这种奢侈的东西,也可以随便流下。
“你说话总是很奇怪。他是我的仆人,和天国地狱什么地都没有关系,这是他自己认可地身份,难道还需要旁人来指点?”罗秀似乎收敛了那份短暂的脆弱情绪,“陆斯恩是我地仆人,不需要任何的指手画脚。”
“如果你真的如你所表现的那么有信心,你就不会这样强调了。”纱麦菲尔及臀的发线缠绕着水梧桐树上枯瘦的枝干,凌乱如鬼魅,她的声音在夜中有着这样的诡异,“你一直认为,陆斯恩是你一个人的陆斯恩,他是属于你的陆斯恩。当他慢慢地脱离你的生活时,你不习惯,你不愿意,你不安心,你心慌意乱,所以当他在没有和你告别,只留下一封信时,你甚至没有看到信的内容,他仿佛就这么突然消失,就算知道他会回来,却依然让你觉得,他不再只是安静地站在你身后,他也会像影子一样,在黑夜中消失,你看不到。”
“人类的书籍,最适合了解人心。”纱麦菲尔有些凄凉味道的声音继续响起:“陆斯恩让我了解人心,才能和他同行。但当我了解越来越多的人心时,我越来越觉得,人心只是一些杂乱无聊的情绪。”
罗秀在夜色中安静,她的侧影有着夜的魅力,孤寂冷清。
“你刚才在找陆斯恩的信?我没有看,但我知道在哪里。”纱麦菲尔从水梧桐树上跳了过来,她的身体是如此的轻盈,像飘荡的纸片,落在罗秀的身前。
罗秀回过神来,她的思绪有些混乱,她绝不会认同潘娜普洛伯爵的那番话,但她依然觉得,如果看了那封信,或者会让自己安心一些,不会像现在这样不安,没有任何理由的燥乱。
“你想怎么样?”罗秀不会认为这位一直看自己不怎么舒服的女伯爵,会好心地告诉自己信在什么地方。
“答应帮我一个忙。”纱麦菲尔看着罗秀,她薄弱的身体应该楚楚可怜。但那精致到完全不带人气地脸蛋上,却有着和罗秀同样的骄傲,显然让她开口恳求帮助。是一件非常为难的事情。
“说。”罗秀惜字如金,正如眼前地女伯爵一样,罗秀很少会给别人提条件的机会。
“这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但是正如同所有的贵族一样,一个传统的名门领主,来到伦德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宴席需要参加,过几天陪我去参加一个晚宴吧。”纱麦菲尔要和罗秀一起去,只是为了提醒自己,她怕自己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无聊的心情,不小心把他们全杀了。
这样的事情。纱麦菲尔做完之后甚至不会记得,但会让陆斯恩不满,他已经不是一次二次地提醒她,如果想要他这位骑士亲吻潘娜普洛伯爵的指尖,就必须尽量地遵守俗世地规则。
罗秀松了一口气。她还担心这位女伯爵会趁机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
“据说一个什么家族的一只什么也会参加,好像是我的未婚夫。”纱麦菲尔剥着榛子壳,“如果那天他和我说话,我就杀了他,你不要主动告诉陆斯恩我做了这种事情,虽然我从来不向他隐瞒什么。”
罗秀有些惊讶地看着纱麦菲尔,她知道这位女伯爵没有开玩笑的爱好。
她只是觉得这位女伯爵地气焰甚至会压倒加布里尔三世陛下。
飞马家族不是什么小家族。放到西里尔区也是赫赫有名的大贵族,能够和这种家族联姻的,也需要同样的地位和实力,但潘娜普洛伯爵不只不记得自己未婚夫的名字,甚至对未婚夫家族的姓氏也没有印象,还会因为未婚夫和自己说一句话,就要杀了他!
就是加布里尔三世陛下,也不可能毫无理由随随便便地杀一位贵族。
“有问题吗?”纱麦菲尔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看到罗秀露出讶异地神色。不由得嗤了一声:“蝼蚁就是蝼蚁,只能够理解蝼蚁。”
“算了,我不杀就是了,你答应了吧?”纱麦菲尔不耐烦地道,她显然误解了罗秀的表情,认为她是害怕自己真的杀人。
“你做什么我才不在乎。我答应了。”罗秀伸出手。“现在可以把信给我了吧。”
“我只是说我知道信在哪里,又没有说信在我这里。”纱麦菲尔轻哼着。“下午刮风,吹到阳台下了,在那片蔓藤中。”
罗秀站在阳台上,看了一眼那片在黑夜中犹如蛰兽一般的蔓藤。
“你不去拿?”纱麦菲尔奇怪地道。
“我已经答应明天和你去参加晚宴了,现在我做什么和你没有关系吧?”罗秀总觉得自己被这位小女孩伯爵逗弄了,让她有些忿怒。
纱麦菲尔突然大声笑了起来,“你不就是想等我走了以后再去拿吗?虚伪,无聊,浅薄的女人,我才没空嘲笑你。”
说完,纱麦菲尔依然无视门窗地跳下阳台离开,罗秀觉得,如果不是陆斯恩出现在她眼前,她就不知道好好走路。
罗秀强忍着自己的怒火,这还不算嘲笑?
但事实上,正如纱麦菲尔所猜测的,罗秀在阳台上站了一会,确认了潘娜普洛伯爵没有躲在哪个角落等待讥讽自己,才跑下去在蔓藤间找到了陆斯恩留下的信。
“小姐,在你最忠诚的仆人离开地时间里,请经常和潘娜普洛伯爵在一起。”
整洁的信札上,留着陆斯恩干净雅致的字体,只有这么一句话。
陆斯恩!罗秀觉得自己今天是真的疯了,就为了这么一封信的一句话。
罗秀从未如此生气过。放5K到6K的,但是今天晚上第二章刚刚被我砍掉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