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里很安静,虽然也有病人在家属的陪同下下床走动活动筋骨,但说话的声音都压得很低。
秦见鹤淡淡点头,极轻地应了一声:“嗯。”
叶知秋则问:“唐乐这会儿醒着吗?”
“醒着。”魏杰说,又往走廊尽头处看了一眼,“他父母刚一起下去用餐了,这会儿还没回来,您可以先进去。”
“嗯。”叶知秋点了点,刚要抬脚,秦见鶴忽然抬手握住了他的手腕。
“我陪你一起。”他说。
虽然表情一贯平静,但他握住叶知秋手腕的掌心却很烫,也很用力。
那热度沿着皮肤一路往上,好像瞬间就蔓延至了叶知秋的心尖上。
“不用,”叶知秋靠近他一些,含着笑仰起脸来,“我保证,没事的。”
边说话,他边用自己的指尖在秦见鹤手臂内侧轻轻挠了两下。
虽然隔着衬衣,但那一点俏皮的微痒浸进去,秦见鹤漆黑眼底的情绪还是微不可察地松了几分。
他垂眸,片刻后手掌终于慢慢放松。
“我就在门口。”他说。
“嗯。”叶知秋点头。
一边站着的魏杰:“……”
病房不远处设有休息区,原本他是打算请秦见鶴过去坐着等的。
但这会儿,他不仅没敢再继续说话,反而在看着叶知秋推门而入后,乖乖站在了秦见鶴身侧一同等待。
病房里空调温度调得很高,和外面相比,几乎相差无几。
但唐乐躺在病床上,却依然盖着厚厚的被子。
他的一只手伸出来,搭在床边,手背上固定着置留针,比记忆中消瘦许多。
而手背上斑驳的细碎伤痕,就更是惹人心疼。
房间里很安静,几乎落针可闻,让叶知秋甚至以为,唐乐是不是已经睡着。
可他轻手轻脚走到病床边时,却又猝不及防地,正正对上了唐乐阴沉沉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此刻正含着浓重深厚到,让人只要一看就忍不住遍体生凉的冰冷审视,以及近乎疯狂的嫉妒不平。
叶知秋安静地在原地站立片刻,几乎有点认不出眼前的唐乐。
因为要来医院,考虑到唐乐的伤情,怕刺伤他敏感的自尊心,他今天特意选了最为简洁朴素的衣物。
宽松的白色棉t,外加天蓝色已经洗到略显陈旧的牛仔裤。
可即便如此简洁低调的装扮,在此刻的唐乐面前也依然显得格外奢华。
因为要动手术,唐乐的头发剃光了,此刻头上裹着的纱布上,沁出了药物灰棕色的痕迹。
而以往还算圆润白皙的脸颊,也已经瘦到变形。
此刻既不是平日的白润,也不是虚弱的苍白,而是很浑浊的蜡黄色,格外难看。
两侧脸颊上也同样布满了细小的伤痕,虽不至于留疤,但此刻看起来,却也格外狼狈,格外丑陋。
看到叶知秋,他搭在床边的那只手抬了抬。
但叶知秋却并没有任何回应,只安静地站在离他病床十几公分距离的位置,不动声色地垂眼看他。
唐乐坚持了一会儿,终于将手重新放了回去。
至此,叶知秋才终于发声:“你找我?”
“我的腿没有了,你知道吧?”唐乐操着依然嘶哑的嗓音开门见山。
“嗯。”叶知秋淡淡应了一声。
旁边有陪护椅,他探手往身侧拉了拉,弯腰落座,“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房间里没有别人,就他们两个面面相对,再伪装也没有什么意义。
唐乐轻咳两声,终于开口:“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哦?”叶知秋偏头笑了一声,不置可否。
“我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唐乐继续说。
相对于昨天,他今天的精气神儿好了很多。
而他手臂上虽然伤痕累累,看起来触目惊心,但大多是被撞出去的时候,在地面上刮蹭所致,并没有真正伤到筋骨。
所以,边说话,他边再次抬起手来。
“我虽然受了伤,但手还算灵活,不影响工作,”他说,“我需要你带我进q.l,不需要很高的职位,只是普通的助理设计师我就已经很满足。”
见叶知秋不说话,他喘着粗气停顿片刻才又接着说,“对你而言,这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情。”
“对我来说,这确实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叶知秋看向他,语气平静,似笑非笑,“但我凭什么帮你?凭你是一只喂不熟的中山狼吗?”
刚刚举起来的手再次落下去,唐乐一双眼睛蓦地张大了。
叶知秋安静地看着他,语气平淡:“我都知道。”
一击致命,病房里再次安静了下来。
好一会儿,唐乐终于再次挣扎着开口。
“我有什么错?”他嗓音嘶哑得更厉害,音调也提高了许多,“我不过是想要摆脱那恶心的原生家庭,我不过是想要站上高位,成为人上之人。”
他冷冷地笑,以前在人前刻意伪装出来的温润贴心,再无哪怕一分一毫的踪影。
“别对我说,你没有过这样的想法。”他一字一顿地说。
如果没有的话,他为什么读书期间就去工作,从via到q.l,不停地搅弄起风云?
如果没有的话,他为什么还要跨界进入娱乐圈,连热搜都上了几个,甚至连他原本想要走的路都给堵死?
都是红尘中追名逐利的人,他不认为叶知秋比自己清高到哪里去,更不认为自己比叶知秋低一头。
归根结底,叶知秋只是比较幸运罢了。
本以为这句话足以让人感同身受,也足以击中叶知秋的软肋,可偏偏,叶知秋脸上的神色却丝毫未变。
他仍是那样看着他,唇角噙着讥诮,一双漂亮的眸子中似笑非笑。
“我没有太高的要求,”唐乐被他看得心生不安,忍不住再次重申自己的诉求,“我只要你帮我安排份合理的工作,来杜绝我父母将我带回老家的可能。”
叶知秋看着他,就连眼底那点似笑非笑的笑意也淡去了,一双眼眸染上了冷意。
唐乐这个人……
可真是没救了。
不过,要真是认真说起来的话,上一世的他,还真没有什么争名夺利的心。
因为那样的心思,陶若晴是决不允许他有的。
而他自幼受到的教育,就已经决定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吃不了什么苦,更贪于享乐。
他被养成了个天真又幼稚的纨绔。
躺在自以为舒服的温床里,全然不知别人正磨刀霍霍向猪羊。
说起来,他不过是陶若晴眼里的猪羊罢了。
只要她想宰,他就无路可逃。
那时候,虽然在任何人眼里看来,他都该是叶鼎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可他从没想过要继承叶鼎。
他甚至巴不得叶铮可以掌管叶鼎,他只要到期拿着分红潇洒快乐就好了。
就算和齐鑫在一起后的那点上进心,也只是因为,那时候,他是真的被人绕了进去。
一心以齐鑫的心愿为自己的心愿。
上一世,他没有争名夺利,可是,唐乐又何曾想过放过他?
不知悔改,巧言令色,不知羞耻地对自己的加害者伸手要东西……
原来,唐乐比他想象的还要无耻。
他为自己曾经的眼瞎,为自己因唐乐而生出的那一瞬心软而隐约感到了后悔。
“追名逐利?我没觉得有什么错,”他懒得再在唐乐身上浪费时间,声音冰冷淡漠,“但是,踩着别人的尸骨去争自己的名夺自己的利就令人恶心了,尤其那些人还把你当做最好的朋友,事事帮扶你,顾全你的情况下,那就还要加上卑鄙与无耻了。”
“你烂透了,唐乐。”叶知秋说。
“不要把自己身上任何的不如意都推到别人身上去,你走到今天这一步,不是因为别人,更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你自己贪心不足蛇吞象,受到了反噬而已。”叶知秋看着他,嗓音冷如冰凌,“这是我好心给你的,最后一句人生忠告,这也是我最后一次来见你。”
叶知秋说一句,唐乐的脸色就难看一分。
随着他的话,他脸上的肌肉线条难以控制般微微抽动,既丑陋,又狰狞。
可是,他脸上的具体神色却又无法让人看得很清楚。
因为那张蜡黄的脸皮上,被细碎的伤痕遮掩着,能看到的,只有恨毒了的阴冷。
叶知秋起身,垂眼看他,慢慢吐出两个字来:“抱歉。”
唐乐的胸口起伏着,插着置留针的那只手掌下意识地紧握成拳。
“如果我说,我有陶若晴害你的证据呢?”他再次开口,抛出筹码,“如果我要拿那些证据来做交换呢?”
“那就更没有什么意思了。”叶知秋眼底那点似笑非笑的嘲讽意味再次一点点溢了出来,“陶若晴现在已经自顾不暇了,叶鼎早已跟他们再无关系,现在,就连叶家都没有了。”
他漫不经心地勾了勾唇角:“不过是落水狗而已,我打她有什么乐趣?”
闻言,唐乐身上那点好不容易养起来的精气神似乎再次零落了下去。
他本以为,他手里的这份把柄,无论是对陶若晴还是对叶知秋,都应该有着足够的价值和意义。
可是现在,在陶若晴那里,它为他引来了杀身之祸。
在叶知秋这里,他则只能算是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