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明是二十四号从东京乘机出发美国的。
当时他正在日本宣传这张英文唱片。
因为在日本有上一张三百万销量的日语专辑做底,这张英文唱片在日本一发行,立刻就迎来了大爆发。
二十二日一发行,到二十四日,仅两天,这张唱片在日本便拿下了九万张的数据。
这个数据看起来好像不行,但已经非常恐怖了。
要知道,那可是两天。
两天就接近一白金的销量,这足以让陈启明傲视群雄。
因此,在那边的销量刚刚有大爆趋势的时候,陈启明就抛下了《重庆森林》的宣传,直接飞往了日本。
只是,他在日本也没待上一天,又飞来了美国。
连续的奔波让陈启明显得异常疲惫。
但来到美国以后,他却不能休息。
他是下午到美国的。
一下飞机,与迈克见面以后,他便马不停蹄的开始按照华纳唱片的宣传计划开始跑宣传。
华纳唱片的宣传计划并不复杂。
就两个方向。
一,上电台。
不管大小,只要能上的电台都上。
二则是公路巡演。
公路巡演是美国歌手们宣传唱片的一大特色。
歌手们坐着汽车,一座城市一座城市的穿梭,每到一地,就圈地演出。
这种模式是欧美这边的摇滚歌手们最喜欢干的事。
很多摇滚乐队都是靠着这种巡演,一步步积累人气,并成为美国乐坛一流乐队的。
相比那些不知名的小歌手与乐队的巡演,陈启明毕竟有个亚洲巨星的头衔在身,咖位不是他们能比的。
自然而然,这巡演的规模也就不一样。
首先第一站。
洛杉矶。
洛杉矶是一个地区,并不是大家以为的一个市。
其一共拥有五个县、一百三十多个市组成了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城市群。
这个城市繁荣又庞大。
陈启明在这里的巡演计划一共有五场。
五场巡演需要在两天内完成。
可以说,陈启明需要马不停蹄,一场演完以后立刻就直奔下一场。
当然,因为这是免费演出,是为了宣传唱片,积累人气的演出。
所以,这演出的规格肯定也不可能像演唱会那样。
就比如陈启明的第一场巡演。
这场巡演的举办地点就在洛杉矶唐人街外的广场上。
因为是临时的,所以提前也就没宣传。
陈启明站在舞台上的时候,台下除了几个看热闹的黑人,观众都没几个。
对于没观众,陈启明也不恼。
美国乐坛为何能成为世界第一唱片市场?
除了它经济发达,有闲钱娱乐的人多外。
美国歌手的自身素质实力也是一个重要的点。
娱乐业的繁盛,在让这一行空前赚钱的同时,也让这边的歌手互卷到了极致。
露天巡演,你要是没点实力,很多观众都不会多看你一眼。
只有那些有实力,作品好的存在,才会在露天巡演的时候留住观众。
而现在,台下没有观众,就是该见证陈启明的自身素养的时候了。
“哈喽!哈喽!”
台上,陈启明先拿着话筒试了试音,在确认话筒没问题以后,这才冲后面的音响师比了个ok的手势。
伴奏响起。
陈启明拿起话筒,跟着伴奏开始演唱:
i''msittinghereinaboringroom.我呆坐在这了无生趣的房间。
it''sjustanotherrainysundayafternoon.又是一个周日的午后,又是阴雨连绵。
i''mwastingmytime,igotnothingtodo.我无事可做,我空耗着时间。
i''mhangingaround,i''mwaitingforyou.我不安地徘徊,我期待着你的出现。
……
几年的歌手生涯,已经让陈启明的演唱功底越发老练。
再加上本身非常好的语言功底。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旁人恐怕还会以为他是一个地地道道在欧美长大的人。
《lemontree》这首歌好听吗?
这是毋庸置疑的。
梦里,愚人花园乐队凭借这首歌红遍全球,一举拿下了有着德国格莱美之称的回声音乐奖“最佳国际新人”奖。
这首歌在梦里的二十一世纪都广为流传,甚至在中国这个英文禁区都拥有不俗影响力。
优美的旋律加上陈启明干净利落的声音,没一会,便有一个个观众被歌声吸引,来到了广场前。
“这首歌真好听!是新歌吗?”
“兄弟,你没看到宣传海报吗?这是这个亚洲人的新歌呢!”
“呵!一群土包子,连《lemontree》都不知道,还听歌!”
有人发出疑问,立刻引起了知道这首歌的人嘲讽。
“法克!你骂谁?”
几个人在台下针锋相对,火药味十足,但并没有阻止聚集的人越来越多。
“啊!是陈启明!呜呜呜!陈启明,我是你的歌迷!啊啊!”
“陈启明来洛杉矶了,快打电话给冠希,他哥来了!”
聚集的人群中,有不少是华人。
相比有些老外知道《lemontree》这首歌不知道陈启明本人,这些华人对陈启明就特别熟悉了。
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听过陈启明的国语唱片。
此时,看到陈启明后,立刻爆发出了热烈的尖叫声。
“洛杉矶的朋友们!你们好,我是杰米陈,大家觉得刚刚这首歌怎么样?
它是我新唱片的歌曲《lemontree》。
如果大家对这首歌有兴趣,可以到各大音像店购买唱片。
……”
一首《lemontree》演唱完,台下已经聚集了大批的观众。
各种人种的人都有。
陈启明停顿了一下,号召了一波大家去购买自己的唱片以后,继续开始演唱。
《takemetoyourheart》。
《吻别》的英文版。
不得不说,不愧是能跟《心太软》争锋1993年最过歌曲的歌曲。
陈启明一演唱这首歌,台下的观众听着听着便忍不住开始鼓起了掌。
“原来这首歌是他的歌曲,我最近常在电台里听到它!”
“不错,还有那首《thatgirl》,这三首歌是我最近这段时间最常听的歌!
我一直以为三首歌是不同的人演唱的,没想到居然都是这个亚洲人一个人唱的!”
“我就说珍妮最近怎么老是去唐人街的音像店,原来她最喜欢的这几首歌都是中国人的歌曲啊!”
“真好听,有人知道哪里的音像店能买到这张唱片吗?
我感觉这些歌曲太酷了,我要学会它,然后用来表白我们学校的校花!”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