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律师本色》

第210章 只提奉献,不提回报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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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了五年多,两姐妹的病总算是治好了,她们挺争气的,后来考上了大学,靠着打工完成了四年的大学学业,后来工作了省吃俭用,与父亲一起还完了家里的外债。

她们的母亲现在已经六十多了,在外面混的不好,年纪大了想起了女儿和丈夫,回来后知道两个女儿工作都不错,挣的也挺多的,就想让两个女儿给她养老。

你想啊,小的时候家里那么困难,这当妈的说跑就跑了,都没拿她们当回事,她们怎么可能养她,门都不让她进。

后来老太太去了法院把女儿给告了,索要赡养费。法院判两个女儿每月给老太太生活费五百元。

要说这点钱对这姐妹俩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她们咽不下这口气,说什么就不给。说实话执行法官执行这案子,心里也别扭,我比他还别扭。但是判决下来了,咱们所接了这案子,我就得给人家办,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今天上午我跟着法官先去了大女儿家,大女儿出差了,不在家。后来我们又去了二女儿家,二女儿反应比较激烈,当着我们的面数落她母亲的不是,骂她妈不配做母亲。

但是该执行的还是要执行的,实在不行就只能从她们姐妹的工资里扣了。”李明博说完,从兜里掏出红梅,又点了一根。

“后来呢?”方轶问道。他有点理解李明博了,这种案子代理起来确实有点别扭。

“就在我们说服教育二女儿时,突然她的电话响了,是派出所打来的,说她母亲去找她父亲闹了,结果两口子吵架,最后老太太突发心梗,死了!

当事人没了,这案子就这么结了。我却突然有种助纣为虐的感觉,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从道德上说,我支持两个女儿的做法,但是从法律上说,她是她们的母亲,她们确实有赡养的义务。道德与法律,就想鱼和熊掌,为什么就不能两全。”李明博说完,沉默了。

“从一个律师的角度来讲,谁给你钱,你就要为谁说话,利用伱所学的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哪怕当事人是穷凶极恶的暴徒。

你可以心里鄙视他,但是你必须履行律师的职责。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去挣这份钱。”方轶想了想道。

“你说的我都明白,但是我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做律师不应该为了公平和正义吗?”李明博看向方轶道。

方轶吸了两口烟,叹了口气道:“李律师,你执业几年了?”

“算上今年一共三年。”李明博一头雾水的说道。

“在这三年里,你有没有想过改行?”方轶问道。

“嗯,想过,去年的时候,要不是褚律师找我合作,我说不定已经改行卖煎饼了。就在法院门口不远的地方,地址我都选好了。”李明博回忆道。

“那时如果有案子,你是不是什么案子都做?只要能赚钱,解决温饱?”方轶问道。

“差不多吧,可是我没有案子,全是些咨询和写法律文书的,赚不到钱。”李明博道。

“人人都说咱律师赚大钱,其实他们只是看到了那百分之二十,甚至百分之十真正赚大钱的律师,更多的律师就像我们一样,外表看起来光鲜,实则是为了糊口每天不停的忙碌,法律民工这个词很适合我们。买房买车靠的是贷款,跟一般的公司员工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之前有位京城知名大学毕业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非常努力,入党,拿奖学金,哪一样他都做到了。

可在进入社会,做了律师后却跑去茶楼偷了几包烟和一部手机,涉嫌盗窃罪,被警方抓获。有人说他是因为没有业务,赚不到钱,所以才铤而走险。就为了几包烟和一部手机,就断送了一名律师的前途,不管原因如何,这都是悲剧。

(这是个真实的案例,发生在2022年,也反应了当代年轻律师的现状)

有位律师说过我们律师行业就是个‘养蛊’的过程,我觉得很有道理,你回想下从入行之时起,你是不是就在进行着残酷的竞争。

司法考试就不提了,先是一年的实习期,并不是每位实习律师都有师父带,虽然有个名义上的师父,但是他一年可能都未必指点你一两次,有的干脆就是挂名,全靠自己悟,连面都见不到。”方轶道。

“嗯,我师父就是这样,挂个名而已,我在外面做什么与他无关,不让我交挂名费已经是好的了。”李明博点头道。

“这样的实习律师不在少数,美其名曰‘放养’,其实就是不负责任。实际上就是任凭实习律师自生自灭。你知道为什么吗?”方轶问道。

李明博摇摇头道:“不知道。”

“答案就是我刚才提到的‘养蛊’,从做实习律师起,就意味着将来大家将进行无序的竞争,客户是有限的,特别是大客户、优质客户就那些,但是律师越来越多,把你教会了,你也不会给师父打工,你师父反而多一个竞争对手,这就是为什么律师圈那么多潜规则的原因。”方轶道。

“不对啊,现在不是每年都嚷嚷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吗?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竞争?供需不应该平衡才对吗?”李明博不明所以道。

“呵呵!当今社会的法律服务需求是在不断增加,按照官方的说法,是律师不够用,只有达到美丽国的律师数量才能满足法律服务的需求。

但是你别忘了,很多法律需求律师是不接的,或者觉得不值的接。接了不仅赚不到钱,还会赔本,比如邻里纠纷,双方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扯皮。事情不大,可能会耗费律师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处理,结果又收不上费来,赚点钱不够自己一家老小生活的费用。

律师也是人,也是要养家的,所以很多的所谓的法律需求是不赚钱,甚至赔钱、赔精力、赔时间的,而年轻律师从这类法律服务上根本就学不到多少经验。做的时间久了反而会影响专业能力的提升,把自己耗死在无价值的服务上。

没有人给咱们律师发工资,咱们的家人、孩子需要咱们自己赚钱去养,不赚钱的业务自然没有人做,我想这可能就是你所说的‘不断增加的法律服务需求’无法被满足的原因。

下次上面再号召你去做这类法律服务,你听听也就得了,偶尔做下尚可,真要是拿这种业务做主营业务,恐怕用不了一年你就得改行去卖煎饼了。

这就跟公司老板画大饼一样,只提奉献,不提回报是不道德的,说白了就是赤裸裸的剥削。”方轶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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