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起见,李发财命令船队原路返回。
不在群岛间穿插。
双方这次交战比较仓促,谁都没有炮点和弓箭。
李发财装上的十门大炮也没发挥多大作用。
于是,队伍在舟山安顿下来,洪彪大人去贴告示、打擂台,李发财骑马去了上海县海防府衙,同行的还有徐妙云。
他想把府衙的炮弹全要来,这种事没有徐妙云是办不成的。
这种东西其实特别好造,在船厂里就能实现,弄个模具,灌入铁水,装点火药、铁蛋,要多少有多少,要不是朝廷管得严,他早就生产了,
虽然镖局的甲兵个个勇猛,但为了减少伤亡,还是眼船坚利炮才行。
三天后,洪彪带着一千人来件李发财。
听过李发财的都很激动,没听过的被普及一下更加激动,一致认为这是个好官。给的钱多,而且是杀倭寇的,说出去也好听。
他们沿海城邦,对倭寇的恨远比江南那边剧烈。
江南那里一听倭寇咬牙切齿,沿海这里恨不得生吃其肉,痛饮其血。
至少寻常百姓家,一听说谁杀过倭寇,媒人排队上门说亲,姑娘们一分银子不要也要嫁。
所有条件加起来,变成一件不得不做,极为荣耀的事。
李发财也跑断了腿,去附近各个府县,借来几百套软甲,质量远远不如他的甲兵,但是短兵相接好歹能砍一刀不至于丧命。
又在民间买了几艘大渔船,自从朝廷禁止下海,渔船再也没动过,有的已经开始局部腐烂。
但大环境下,能买到就不错了,好多渔民砍巴砍巴都当木头卖了。
腐烂不严重的,修一修还能用。
就这样凑凑合合,一支两千人的剿匪队伍再次出海。
和上次寻寻觅觅的策略完全不一样,这一次带了向导,只要发现一个岛,向导说这里没有大明百姓来过,那就立刻开炮。
绕着圈轰炸。炸完就上去搜,没有倭寇就换下一座。
有些岛很明显,海滩上放着小船,二话不说就炸。
靠着这种地毯式的搜刮,一个月的时间,舟山倭寇被扫荡一空。
本地的,加上后来从外地过来支援的,斩首倭寇一千二,其余全部逃窜。
虽然没有过大战,但零零碎碎的小战斗不计其数。
李发财身先士卒,每次都冲在最前头,一个月下来从白面书生变成了浑身是伤疤的硬汉。
据号令兵统计,李御史亲自杀掉的倭寇多达六十人。
其实是洪彪,三十二人。光是赏银就拿了几万两。
舟山和宁波府过年似的,张灯结彩,百姓敲锣打鼓走上街头,老幼妇孺端着粮食瓜果,沿路送别李御史和他的剿匪队伍。
他们要在上海县修整几天,沿途北上,一路扫荡倭寇,直到在山东与徐辉祖的海防军汇合。
但是李发财要提前离开了,他仓促离开京城,请的是病假,再不回去御史就干不成了,到时候非得落个渎职的名头。
能教的他都教给洪彪了,洪彪把他剿匪的那点本事也都学会了,接下来每到一个地方,就按那些方法去打就行,反正有钱,该招人招人,该买装备买装备。
临走时,李发财复刻了一份宁波府和舟山以及上海县的地方志,上面详细记录了他这一个月的抗倭事迹。
他打算呈给朱元璋看,朱元璋不看朱标看看也行。
然后请奏一个光荣的名号。随便什么称号,只是个荣誉就行。
因为上面记录的实在太精彩,当然其中不乏夸张的成分,说他面对倭寇无可匹敌,手起刀落砍西瓜一样收割倭寇人头。
还说他让倭寇闻风丧胆,听见他的名字就赶紧逃窜。
这也不太真实,至少大部分时候倭寇都顽强抵抗。
但是,关于他的战士们,悍不畏死,勇猛冲锋的记录倒是真实的。
他很荣幸自己培养了一支战斗力如此强悍的队伍。
不管吸纳多少新人,那种精神一直都在。
有时候他都不明白这精神是怎么培养出来的。
总之他的队伍就是跟其他军队不一样,光是看到敌人时,眼神里的火焰就能分辨是不是他的兵。
来时,和徐妙云一人一匹马,走的时候,两匹马都在。
这一个月,它们如胶似漆,隔三差五传承基因。
货船上,老板给了他们最好的待遇,把最宽敞的船舱给他们住,自己和货物挤在一起。
谁让那公子给的银子多呢。
自从半个月前,徐妙云参与了一次剿匪之后,就再也不吵着上阵杀敌了。
那次她一刀劈向一个倭寇,结果刀卡在那人骨头缝里拔不出来,旁边倭寇挥刀,千钧一发之际李发财替她挡了一刀,回去躺了三天没起来。
她意识到自己没用,而是一直在给他添乱,还差点让他肠子流出来。
而且杀人的手感以及心中感受并不好,十分不好,刀割破肉体与血液喷溅的画面,让她很不舒服。
尤其与骨头接触时的迟滞感,让她头皮发麻。
她知道自己的刀是好刀,但手上力气太小,做不到李发财那样把人拦腰砍断劈成两截。
她决定了,以后还是好好读书,做个大家闺秀,不再做上阵杀敌的梦了。
那些事还是交给父亲和大哥吧。
这几年她一直把自己往女巾帼的方向培养,好在她觉得自己还小,扭转过来为时不晚。
当个闺秀挺好的,这些天她也想开了,有人愿意豁了命保护自己是一种福分。既然李发财不希望她上阵杀敌,她愿意在家当个闺秀。
她把头轻轻放在他肩上,看着船头在夜色下黝黑的江水里,努力地向前进。
李发财扶住她脑袋,轻轻推开。
“怎么了,我们在海岛上不也这样吗?”徐妙云不悦的瞥他一眼。
“那是杀敌累了,你跟着跑来跑去也累了,战场袍泽一起靠着没什么,私底下不行,你是徐家大小姐,我是殿中侍御史,身份有别,男女有别。”
李发财一本正经的道。
“你为什么总提这些?我有说过咱们身份有别,用徐家小姐的身份强迫过你做什么吗?”
“还真没有。”
“先生,这里也没人,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我?”徐妙云直溜溜的看着他。
“你吃饱了出来梦游吗,我什么时候说过喜欢你了。”李发财被破了脏水一样,赶紧往旁边挪一挪。
“你还不承认?”
“你一个大家闺秀怎么说得出这种话?我还是你学堂的先生,你把为师置于何地?”
“你少在这里一本正经,你昨天喝酒为什么一直看我?”
“那就看了两眼,怎么成一直看了。”
“你总刻意跟我保持距离,来的时候咱们孤男寡女同处一室,通宵达旦你都不说什么。现在天刚擦黑,我去你房里喝杯茶你都介意,不是心里有鬼你为什么这样?”
徐妙云不甘心的瞪他一眼。
“你这种长相,这种家世,还有大咧咧的性格,很难有人不喜欢你。”
“这么说你是喜欢我的?”
“喜欢。”
“这还差不多。”徐妙云忍不住翘起嘴角。
“但不是那种喜欢。”
“喜欢就是喜欢,没有这种那种,我喜欢人就只有一种。”
“我有我的宿命,你也有你的归宿,哎呀不说了,大晚上的说这些干什么。”
“说吧,我想听。你的宿命是什么,我的归宿你看得到吗?”
“你的归宿谁都看得到,皇上看得到,皇后看得到,你爹你娘你大哥都看得到,我也看得到,你自己会不知道。”
“你说燕王朱棣和周王朱橚?”
徐妙云淡淡的看着远方,两年前娘对她说过,这两个皇子,一个大她两岁,一个大她一岁,在马皇后那里,从小也都见过,长大了也偶有交集。
皇上对徐家恩宠无双,她这个徐家长女,必然会嫁给皇子,也就是朱棣和朱橚二选一。
当然由不得她来选,皇上和皇后会定夺。
她小时候觉得朱橚彬彬有礼挺好的,长大发现朱棣风采飞扬的也还不错,但这一个月下来觉得他们都不太行。
书读多了以后,她对礼教法典有了新的认识,对自己的命运了新的看法,她总是想着应该主宰自己的命运,尤其是嫁给谁。嫁给皇子倒是风光,可是有更喜欢的人出现,她看不上那些皇子。
她甚至有办法拒绝皇上赐婚,这种事身边就发生过,也没见皇上生气。
但是她又很失望,李发财居然是这种态度,他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还在意那些东西,告诉她身份有别。
她堂堂大明第一武将徐国公之女,比不上公主,但也是应天府天字号大小姐,主动跟他倾诉心迹,他还说这说那。
“先生,你怎么想的,跟我说一说。”
她轻呼一口气,躺在后面船舱的板子上。
“我没想什么,那么多古代贤人,对男女婚配已经总结得很精辟,就四个字,门当户对。”
“先生居然如此死板,妙云以为先生会不在意世俗……可你明明就是不在意世俗,你甚至都不在意大明法典,从你做生意,带私兵出征,一直都在钻法典的空子,为什么到我这里变得迂腐起来?”
“我身为教书先生迂腐一点不是很正常。”
李发财不想过多聊这些,徐妙云只是个十五岁少女,情窦初开,朝夕相处下来,尤其战场上拼命保护过她,她暗生情愫,他不能趁虚而入。
反正他早晚要回去的,何必祸害她。
李发财站起来回屋了。有些心乱。他早先幻想过的事居然发生了,如果徐妙云一意主动,非他不嫁,闹个满城风云,人尽皆知,然后他在不畏强权,把这个未来的燕王妃娶过来,不仅得民心,而且能让皇家丢脸。
朱元璋一怒之下将他斩首。
这是一条多么好的寻死之路。
刚来那会他可能会自私的觉得没什么,但现在相处这么久,徐妙云这种人他压根不想去伤害,这么美好善良一个人,还是给她一个好归宿吧。
朱棣挺好的,为了她多年不立皇后。虽然后面惦记她妹妹徐妙锦,还被徐妙锦退婚,写出了一封流传千古的退婚书。
他现在只想积攒功绩,早日跻身青史,这样就有资格去死了。
徐妙云也回房了,路过他屋门口,将一只从船头捡来的皮皮虾狠狠丢在他床上。
浑身水分充足的皮皮虾啪叽一下,打湿了棉被。
李发财赶紧丢出去,无语的道:“你不说要做大家闺秀吗,先从宁心静气开始,先从尊师重道开始,我身为你先生,你是不是太不尊重了?”
徐妙云欠身一礼:“先生,妙云错了。”
李发财道:“这还差不多。”
等他一转身,屋里又丢进来一只。
然后两只三只……徐妙云把甲板上不知哪飞来的皮皮虾全扔他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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