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鸡崽再长大些就更省事了,可以直接放出去觅食。
喂完鸡刚把后院打扫干净,就听见大黄“汪”了两声,
陶玉晨总结的规律,大黄如果叫一声,就是自家人来了,比如大伯三叔他们。
叫两声就是桂花嫂或者程满意,叫三声就是张小花或者杨树。
如果叫声连续,就得从凶狠程度分辨了,程老四那家子讨厌鬼一来,大黄凶狠的叫声在村口都能听见。
“小浩媳妇,我来找你说个事儿!”
人逢喜事精神爽,赵桂花还没露面开怀的笑声就先传到了后院。
陶玉晨关好鸡圈,放下笤帚,又去洗干净了手才迎出去。
“是不是选好过门日子了?”
“嗯呐!”赵桂花激动地拉着陶玉晨的手,满脸喜色,“下个月初十结婚,乔家已经同意了!”
“恭喜恭喜啊,那是不是要开始置办东西了?”
“那不着急,回头上集买就行,主要是明天媒人要带乔芹到家里来看看,我想请你去坐镇。”
“噗嗤……我又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人,还请我去坐镇,嫂子可太看得起我了!”
陶玉晨笑起来眼睛弯弯,桂花嫂都看愣了。
“乖乖,你剪了短头发可真好看,跟个小闺女样儿!哦,不对不对,咱们玉晨呀,本来就年轻!”
“好了嫂子,我去还不行嘛!你再夸我都不好意思了。”
陶玉晨确实是很不禁夸,前世习惯了低人一等,以至于潜意识里很不自信。
不过今天她要做的事情必须自信!
桂花嫂没待多久就走了,现在她每天都要下地看看西瓜苗子去,比照顾孩子还上心。
陶玉晨回屋换上了一件海军条纹衫,蓝白相间的条纹就是青春的象征。
下身穿着宝蓝色直筒西装裤,再搭配女士皮带,十分大方十分得体。
女士皮带是奶奶给的压箱底陪嫁品,平时根本不舍得拿出来用。
除了皮带还有一双白色高跟鞋和一个红棕色的女士皮包,进口皮,国内很罕见。
陶玉晨换上了高跟鞋,没有背皮包。
一来是包包的颜色跟她今天的衣服不搭,二来她不想用力过猛整成暴发户气质。
头发不需要怎么弄,收拾妥当就准备出发。
结果刚走到村口,就瞧见程锦绣迎面而来,真是冤家路窄。
“堂嫂。”破天荒地,程锦绣不仅主动打招呼,还流露出了卑躬屈膝的神情。
陶玉晨抬头看了看,想说今天的太阳该不会是打西边出来的吧。’
没等她惊讶完呢,人家又继续了,还挤出了眼泪。
“以前是我不懂事儿,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堂嫂原谅,以后绝对不会了。”
“我永远都会感激堂哥辛辛苦苦供我上学,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二伯的大恩大德。”
大清早的村口也没什么人,程锦绣这出戏是准备演给谁看?
该不会真以为三两句话就能一笑泯恩仇吧?想啥美事呢!她是那么大度的人吗?
陶玉晨睚眦必报,不过既然有人喜欢演,陪她玩玩又如何?
心底升起了满满的恶趣味,眨巴眨巴眼睛,立刻眼泪汪汪地,看起来感动极了,比程锦绣逼真百倍。
陶玉晨说:“你能想通真是太好了,有些事儿也怪我,太冲动了,以后咱们好好相处,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
“我以后不会再犯蠢了。”这句听着倒像是真心话,程锦绣笑容苦涩,脸上没半点血色。
陶玉晨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儿,但她也没必要去关心,不过眼角余光扫到程老四怒气冲冲杀了过来,身后还跟了不少凑热闹的乡亲。
她立马转身护住了程锦绣,“四叔,你还想打人吗?”
“关你屁事!这死丫头是我闺女,我今天就算把她活活打死,她也不敢有怨言!”
“不对,打老婆打孩子都是犯法的,你要是再敢动锦绣一下,我就告公安去!”
陶玉晨喊得很大声,雪白的皮肤更是因为激动而变得满脸通红。
乡亲们全都看傻眼了,心道这两个死对头什么时候和好了?
程锦绣躲在陶玉晨背后,不知道是真感动还是假感动,总之她软绵绵地跪倒下去,眼泪鼻涕一起下。
“爸,别打了,我认命,听你的嫁给李金海还不行吗?”
“逃跑是我不对,当我跑到半路上的时候就忍不住在想,你跟我妈还有弟弟怎么办?”
“呜呜呜……我不能这么自私,如果牺牲我这辈子的幸福能够保全家人,我愿意牺牲。”
哎呀妈呀,戏精附体了?陶玉晨不得不承认,这回她是真的震惊了。
程老四高高扬起的巴掌也错愕地落下,身边讨伐声四起。
“锦绣就够懂事的了,就算先前被县城里的花花世界迷了眼,一时走错路,现在她都已经知道错,已经回头了。”
“就是,跑都跑来还自己回来,就冲这份孝心,再打她你都不是人!”
“老四,你还是好好想清楚吧,真要把锦绣嫁给李金海啊?差着辈儿呢,也不怕人笑话。”
听了这话程老四立刻不愿意,梗直了脖子一脸蛮相。
“谁爱笑话笑话去,差着点辈分怎么了?又不是一个庄的碍着谁的事儿了?说闲话的无非就是妒忌锦绣说了个好婆家!”
“哼!吃不着葡萄就造谣葡萄酸,也不怕挨雷劈!支书都亲自出面了,这门亲事要是不靠谱,能请得动他吗?人家可是干部!”
程老四的话刚说完,刘素银就来了。
“行了行了,大清早的都跟斗鸡似的,回吧都回吧。”
刘素银发号完施令就走到程锦绣身边,慈爱地将她掺扶起来。
“婶儿带你回家,别怕,有我在保证你爹不敢打你,吓坏了吧,看你这张小脸没有半点血色,哎,手怎么这么凉,跟冰似的!”
“刘婶儿,我没事儿,可能是饿的。”
程锦绣脸上还挂着泪珠,懂事地顺着台阶下,让刘素银大大有面子,直在心里感慨,可比某些城里来的强多了!
“上婶子家里去,婶子给你冲麦乳精喝,那可是最好的营养品,你孟娟嫂子怀孕了都不舍得多喝呢!”
“谢谢刘婶儿。”
程锦绣顺从地跟着刘素银走,末了还转身冲陶玉晨点头致意,仿佛俩人从来都不是死对头。
看着她们逐渐远去的的背影,陶玉晨眸色深深。
“小浩媳妇,打扮得这么漂亮,是要上集吗?可是今天不逢集呀!”
“嗯,宸浩让我上卫生院找他,也没说是什么事儿,各位,我先去了哈!”
陶玉晨笑眯眯地道别,不能怪她说瞎话,实在是农村人的说道多得很。
在老妇女们眼里,年轻小媳妇爱赶集就是喜欢乱花钱,不会过日子。
陶玉晨很爱惜自己的羽毛,要不刚才也不会陪程锦绣演戏,这不她一走老大娘们就聊了起来。
“前几天还斗得你死我活,怎么这么快就和好了,我刚才好像听见锦绣喊小浩媳妇堂嫂了。”
“本来就是她堂嫂,之前是锦绣老找茬,我估摸着是小浩媳妇心善,看她现在这么可怜,就不跟她一般计较了。”
“那倒也是,不过李金海你们都见过吧,肥头大耳,肚子比孟娟那快要生的还大!好好一个黄花大闺女嫁给他,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锦绣是很可惜,可也怨她自个不争气,读书不好好读书,枉费了小浩他爸一番苦心。”
“说起小浩他爸,他今年四十几来着?”
“不到四十五吧,怎么了?”
“还这么年轻,寡一辈子也不是那么回事啊,要不咱给说和说和?”
“你要给小浩他爸再找个后老伴?”
“大惊小怪啥?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小浩也成家立业了,不用担心后娘过门会虐待他,再给程老师找一个怎么了?”
“恐怕程老师不会愿意,有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小浩他妈走的时候,程老师不吃不喝多长时间,差点把命都搭进去,你忘了?”
“唉,都是姓顾那没良心的祸害的,多好的人呐,一辈子苦到现在。”
老大娘们纷纷痛心,毕竟当年的宸建国可是个很攒劲的小伙子,人人都看好他。
往事不堪回首,可有人却追寻着往事的踪迹,不惜奔波千万里。
丁苗苗背着硕大的军绿色双肩背包,一路走一路打听,碰巧就遇到了陶玉晨搭的板车。
“老乡你好,麻烦借问一下,程家庄离这还有多远?”丁苗苗生性豪爽,虽然是女儿身,性格却像男孩子一样。
牛车停了下来,老乡和蔼地指路,“再往前走不到一里地就是了,村口有株老核桃树。”
“好嘞,谢谢您!”
“甭客气,听同志的口音像是外地人,可是上程家庄寻亲?”
老乡多问了句,坐在一旁的陶玉晨也忍不住竖起耳朵。
丁苗苗笑着点了点头,“是嘞!您猜对了!”
老乡下意识就指向陶玉晨,刚想说话,可丁苗苗已经狂奔出去老远了,看样子是迫不及待想要去见住在程家庄的人。
陶玉晨也伸长了脖子往回看,结果只能勉强看到个欢快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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