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第一百八十七章 奥斯曼的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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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黑的时候,兰迪领着吴寿泉到了督学府后花园,石远送了过来,拍拍兰迪的肩膀。

“圣火令其实我不急着要,魔法电话可是大有用处,果然兰迪你吃了洋面包喝了牛奶,这见识大涨啊。

你现在是大户啊, 那叠子回城券和传送符,我就却之不恭,吃你这个大户了,山高水长,咱们各自珍重吧。”

两团白光闪烁,兰迪和小吴瞬移到了魔市。

没等小吴多看几眼魔市的夜景,就被兰迪拉进了传送阵,下一刻,从元老院广场走了出来。

这里居然才是中午, 小吴从来没有这么多钱可以糟蹋,在大地上传送来传送去的,看着陌生的圣苏伯台堡充满好奇,挺了挺胸。

兰迪同志花了这么多钱让自己来跟着涨见识,可不能光是在旁边看,得争取帮上忙才行。

半小时后,大夏驻露西亚公使馆。

“兰老弟我已经联系好了,两天后开始正式谈判。”

“小吴同志这是我整理出的资料,这两天你好好看看,到时候,你可不能光听,得给我帮腔。”

圣苏伯台堡时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兰迪的谈判团队正式成型。

主辩:陈仲弘。二辩:吴寿泉。策划:刘明。商务支持:李二斤。情报支持:曾佳益。

后世的露西亚人看到这个群星闪耀的团队名单,纷纷大叫不公平。

拿这些巨星、将星去欺负旧时代露西亚的颟顸官僚,怪不得兰迪拿下阿拉斯加占了那么大的便宜。

其实这些人物现在除了曾大人,还都很年轻稚嫩,没有什么经验。

信心不是很足, 勇气倒是十足,这次第一次走上国际舞台,只不过是初露锋芒,以后的几十年,才是他们大显身手的时候。

兰迪跟谈判小组的人喝了一顿酒,勉励了他们几句,当天晚上就回魔市了。

国王和公爵就封地和贡品问题砍价,这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双方都很低调,就在公使府里开谈。

曾佳益这个兰迪的帮手,明面上的身份,是露西亚国王和公爵的中间联络人,似乎这次谈判没大夏什么事。

………..

第二天早上,浦江饭店。

“我打算去趟南洋趟趟路,你们有时间跟我去么?”

“我去!”

“我也去!”

“奥斯曼你不是正在开公司?”

“公司交给合伙人,我投资完,坐着拿钱就行。

我对开公司其实不在行,商业方面, 跟二斤的水平差远了。我作为老板,最大的本事是看人, 选的合作伙伴没有一个坑我的。

我从家父手里继承了两千万金币的财产,就是靠这手绝活,短短七年,已经翻了一番。”

“奥斯曼你这个土豪有四千万金币?那老大买阿拉斯加还用得着找别人?”

奥斯曼一脸沮丧,“我一半的投资在奥斯曼苏丹国国内,现在已经被穆斯塔法那个混蛋没收了。”

“哈哈,原来你七年白忙活了,那你也有两千万呢。”

“这两千万被我投资到了十几个海外公司,都是有合伙人的。

我跟人签了合同,合伙人不同意,我是不能提现或者进行股份转让的。

这些公司,都是稳定的传统产业,利润不高,还要和合伙人分,去除必要的追加投资,一年也就能给我带来七八十万的零花钱吧。”

“七八十万金币,还零花钱?打倒奥斯曼,分金币分明星妹子啦。”

“明星妹子分给你你也养不起,我这次投资彭氏影业,一次就花了二十万金币,产生的利润,也就够我在大夏泡妞的。”

“我问过手下了,其他影业公司都没这么费钱。”

“我的公司办公楼和拍摄场地都是买下来的,当然贵了。”

“明明可以租的。”

“我看好魔市的经济发展,浦西的房子,我要留给子孙,将来会涨成天价。

我还在浦东那圈了两千亩荒地呢,反正那里的地也花不了多少钱,我准备告诉子孙,留他一百年。”

“哼!等劳苦大众掌了权,你的地都得被没收。”

“本来我也担心这个,不过现在不担心了,兰迪可是我的老大。

我现在姓彭,算大夏人了。我的资产可是大夏民族工商业,我资助老大就是资助将来的新大夏。

就算将来真的需要我捐出去,肯定还有赔偿我的一天。我没准还能因为对大夏的经济贡献,混个二当家的什么的呢。

三毛你就会东拉西扯,我都被你带跑题了。

我新开的影业公司,拉了给《马路天使》主题歌作词的田寿昌当合伙人,那可是大剧作家,有名气,还懂经营,更重要的是人品好。

他负责经营,我给他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他居然只拿百分之十,但要求拍的电影都由他拍板,我不得干预。

反正我也不懂电影,只要周小红这个台柱子不换,其他都无所谓。

有了合伙人干活,我这个老板跟着老大走,毫无问题。

我跟你说三毛,老板当到我这个份儿上,赚钱都不是问题,跟对老大才最重要。

这是我一半财产被穆斯塔法没收后,总结出来的血泪教训。”

“你们国家的人名字太难记,这个穆——什么玩意我一直没记住。”

“穆什么的是名字,他的姓比较好记,叫凯末尔。”

…………

兰迪领着三毛和奥斯曼从巴达维亚莫迪卡广场传送阵出来的时候,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三毛看看四周,“这也有火山么?怎么这么热?会不会有恐龙?”

“所以人得有学问呢,这爪哇岛上确实有火山,还很多,可是这里热不是因为火山。

这里是南半球,还是热带,现在是夏天,来时候我叫你少穿点你不听,现在又要脱光膀子。

这里蚊虫多得一塌糊涂,等着挨咬吧你。”

巴达维亚在南洋算是最大的城市了,跟魔市和欧洲的大城市还是完全没法比。

兰迪看街面上,主干道都是尼德兰式的漂亮欧式房屋,远处则都是贫民窟,再远处尼德兰人的市政厅和城堡都是戒备森严。

大尾巴的蜥蜴人土著和唐人都有,很和谐的样子,偶尔还会有殖民地的主人尼德兰老爷们坐着马车经过,情况似乎没有司徒羡意说的那么糟。

奥斯曼笑眯眯地看着来往的人群,似乎是看向自己的员工。

“这里的统治者尼德兰人虽然是一群吸血鬼,不过跟文明人的还是讲商业道德的。

我在他们的东印度公司就有投资,这里忙来忙去的人,有好多在为我打工。”

“那你还不叫人来伺候咱们?”

“我是在阿姆斯特丹总部投资的,而且我那点钱只能算小股东,在南洋根本没人认识我。”

“对了,吸血鬼?真的有这种生物么?”

“这是对这些海上马车夫做买卖追求利润的一种形容。

不过他们和魔族是近亲,听说修炼有成的王室成员当年可是真的变异的,不过我没见过。”

一声凄厉的哨声响起,几百个尼德兰军人身背长枪,跑步而来,很快分成很多小队,街上所有的店铺、房屋都被军人砸门,突然一片混乱。

“怎么咱们到哪里,哪里突然就乱了呢?刚才还好好的。

难道兰迪老大身上带着灾厄之星?那块宝石都已经被镇压封印起来了啊。”

“奥斯曼你不会说话就不要说,尼德兰人的事情关咱们什么事?”

“站住!不许动,不然我们就开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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